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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產業是一個西方經濟理論,西方經濟學家根據勞動對象進行加工的順序將國民經濟部門劃分為三次產業,分別是農業、工業和除第一、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各業。各國對三次產業的具體劃分並不一致。 三次產業的範圍: 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不含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 第二產業是指採礦業(不含開採專業及輔助性活動),製造業(不含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 第三產業即服務業,是指除第一產業、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第三產業包括: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裝卸搬運和倉儲業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以及農、林、牧、漁業中的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開採專業及輔助性活動,製造業中的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
簡介
三次產業的劃分最初源於西方經濟理論.西方經濟學家根據勞動對象進行加工的順序將國民經濟部門劃分為三次產業。
三次產業:根據社會生產活動歷史發展的順序對產業結構的劃分,產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門稱為第一產業,初級產品進行再加工的部門稱為第二產業,為生產和消費提供各種服務的部門稱為第三產業。它是世界上通用的產業結構分類,但各國的劃分不盡一致。我國的三次產業劃分是:
第一產業:農業(包括種植業、林業、牧業、副業和漁業)
第二產業:工業(包括採掘工業、製造業、自來水、電力、蒸汽、熱水、煤氣)和建築業。
第三產業:除第一、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各業。由於第三產業包括的行業多、範圍廣,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第三產業可分為兩部分;一是流通部門,二是服務部門。具體又可分為四個層次:
第一層次:流通部門,包括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商業、飲食業、物資供銷和倉儲業。
第二層次: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部門,包括金融、保險業、地質普查業、房地產、公用事業,居民服務業,諮詢服務業和綜合技術服務業,農、林、牧、漁、水利服務業和水利業,公路、內河(湖)航道養護業等。
第三層次: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包括教育、文化、廣播電視、科學研究、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事業等。
第四層次:為社會公共需要服務的部門,包括國家機關、政黨機關、社會團體、以及軍隊和警察等特殊部門。
2003年版: 2003年國家統計局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基礎之上制定了新的《三次產業劃分規定》。
三次產業劃分範圍如下:
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
第二產業是指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
第三產業是指除第一、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第三產業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 新的劃分規定中取消了1985年劃分辦法中對第三產業四個層次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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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第三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