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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经济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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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全球经济一体化

基本形式: 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等

代表: EU,WTO,GATT

全球经济一体化是指世界经济活动超出了国界,使世界各国和地区之间的经济活动相互依存、相互关联,形成世界范围内的有机整体;或者说是指世界各国均参与全面的经济合作,其中任何一国经济领域的变动均会引起世界经济整体的变动。在国际经济活动不断深入,国际市场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跨国公司的影响非常大。现在世界500强大公司内几乎找不出一家企业是完全在国内生产、在国内销售的,几乎都是拥有遍及全球网点的超级企业。这些大公司的年销售额和年产值又都几乎可以和一个小国家,甚至一个中等国家的年国民生产总值相提并论。而这些大公司为谋求自身的发展正在进一步调整自己的经营方向和组织结构,希望把自己建设成为一个在组织内部进行国际化分工的公司。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其在经济领域的广泛应用,为世界经济一体化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各国企业进行全球信息沟通和操作提供了极大的方便。[1]

定义介绍

在这个多国经济联盟的区域内,商品资本劳务能够自由流动,不存在任何贸易壁垒,并拥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监督条约的执行和实施共同的政策及措施。

广义的全球经济一体化即世界经济一体化,指世界各国经济之间彼此相互开放,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有机体。狭义全球经济一体化,即地区经济一体化,指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在一个由政府授权再捉承组成的并具有超国家性的共同机构下,通过制定统一的对内对外经济政策、财政与金融政策等,消除国别之间阻碍经济贸易发展的障碍,实现区域求奔讲料内互利互惠、协调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最终形成一个政治经济高度协调统一的有机体的这一过程。

在世界范围内,全球经济一体化指的是各国之间在经济上越来越多地相互依存。商品、服务、资本和技术越过边界的流量越来越大。下面的趋势提供了这方面的明显迹象。 --从1989年到1996年,商品和服务的国际贸易额是以平均每年6.2%的速度增长的,几乎为同期全世界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速度3.2%的2倍。 --从1980年到1994年,外国的直接投资从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4.8%增长到9.6%。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拥有发展本国经济所必需的全部资源、资金和技术,也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生产自己所需要的一切产品,因此必须进行交流和相互合作。近50年来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又把世界各国的交往推到了一个新阶段。地球上的空间距离"缩短.了",信息的"时间差"也趋于消失。这种局面不仅大大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条件,而且加快了经济生活的国际化,使世界变得空前开放了。开放的世界使世界各国原有的"一国经济"正在走向"世界经济",从而形成了"全球相互依赖"的经济格局。全球经济一体化能缓解社会产业转型的困境,具体来说是由于全球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各国经济要素的不平衡。只有全球经济一体化,才能使不平衡趋向平衡,在此过程中便能提高社会功效,缓解矛盾。所以就出现了全球经济一体化。

基本形式

根据各参加国的具体情况和条件以及它们的目标要求,有自由贸易区酷垫、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联盟四种形式。

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是指由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的贸易区。成员国之间免征关税和取消其他贸易限制。关税同盟。关税同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为了取消彼此之间的关税或各种贸易壁垒,建立共同的对外关税而缔结的同盟。同盟内部商品自由流通和自由竞争。关税同盟在一体化程度上比自由贸易区进了一步。

共同市场。指在关税同盟基础上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在同盟内建立关税、贸易和市场一体化。其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完全的经济联盟。

经济联盟。是经济一体化的最终发展目标和最高级的形式。它要求其成员国在实现关税、贸易和市场一体化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超兆恋奔热国家的管理机构,在国际经济决策中采取同一立场,行使统一的货币制度和组建统一的银行机构,进而在经济财政货币关税贸易市场等方面实现全面的经济一体化。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面对世界范围内风起云涌的区域一体化浪潮,东亚各国开始奋起直追。其中最为世人瞩目的举动,就是在2001年末东盟-中国峰会上所宣布的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hina-ASEANFreeTradeAgreement,CAFTA)。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首先是在2000年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被提出的。2001年3月,双方正式成立联合专家小组,对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经济效应及中国入世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专家小组认为:中国和东盟的贸易结构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而双方的贸易额占各自对外贸易额的比重都较小,表明双方之间的贸易潜力很大;如果成立自由贸易区的话,则会产生较大的贸易创造效应,使双方受益。此后,双方进行了一系列的磋商,在2001年11月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双方正式达成了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协议。紧接着,双方于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构架。根据该协议,自由贸易区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其中关于货物贸易的谈判将从2003年初开始,2004年6月30日前结束;关于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谈判将从2003年开始,并将尽快结束;在经济合作上,双方商定将以农业、信息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促进和湄公河流域开发为重点,并逐步向其他领域扩展。在此基础上,2003年10月1日起,中国和泰国开始执行蔬菜和水果零关税协议。另外,从2004年1月1日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总体框架下的"早期收获"方案开始实施,谷物、乳品、蛋、饮料等产品将率先降低关税;从2005年1月1日起,包括钢材、机械配件、棉织品、肥料、化工品等将开始降低关税。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