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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 |
中文名称: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 中文名称: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 基础:自由和开放经济交流 精神:伙伴关系、公平和互相尊重 目的:加强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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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Conference,PECC)1明1年成立,旨在研究和促进太平洋地区经济合作,以增强太平洋沿岸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每18个月举行一次大会,由不代表政府身份的高级政府官员、企业家和学者三方代表参加。会议设常务委员会,下设若干组。内容涉及渔业合作和发展,农业政策,太平洋经济展望,矿产及能源,贸易政策,运输通讯和旅游,科技与技术,人力资源等等。成员国包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中国、中国台北、印尼、日本、南朝鲜、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太平洋岛群国家等。中国1986年加入,在北京设有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委员会。
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在自由和开放经济交流的基础上,本着伙伴关系、公平和互相尊重的精神,加强经济合作,以充分发挥太平洋盆地的潜力。[1]
作品原文
太平洋沿岸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工商企业界、学术界和政府三方面人士以个人身份组成的非政府性多边组织。1980年 9月,在日本首相大平正芳和澳大利亚总理J.M.弗雷泽的推动下,在澳大利亚堪培拉举行了一次关于太平洋共同体问题的非官方的国际讨论会。日本、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韩国和南太平洋岛国(作为一个整体)出席了首次会议。这次会议被称作第一次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1984年文莱加入,1986年中国和中国台北加入,成员共有15个。
其宗旨是:在自由和开放经济交流的基础上,本着伙伴关系、公平和互相尊重的精神,加强经济合作,以充分发挥太平洋盆地的潜力。会议的组织机构包括:大会、成员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调组和专题组。大会是主要论坛,一般一年半召开一次。专题组是进行活动的基层机构,就农业、贸易、矿业等开展工作。
1980年 9月~1988年5月共召开了6次大会。历届大会的重要议题包括贸易政策与多边贸易谈判、农业与再生资源、矿产能源、外国直接投资、技术转让与资本流通等问题。与会代表就一些重大问题交换了意见,其中有影响太平洋地区经济增长的关键问题,通过区域合作缓解经济摩擦,促进亚洲、太平洋各国的发展,在其他多边国际组织中协调立场和用一个声音说话,增强对亚太各国和地区经济相互依赖性的认识等。1989年11月在新西兰惠灵顿召开第7届大会,决定在新加坡设立常设秘书处。
参考来源
- ↑ 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 WTO世界贸易组织.ppt原创力文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