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入境事務處 |
---|
|
入境事務處(簡稱入境處;Immigration Department,縮寫作 IMMD),前身為英治時期的人民入境事務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轄下的紀律部隊之一,負責出入境事務、打擊非法勞工、執行入境條例等。現任入境事務處處長為區嘉宏[1],領導7376名軍裝人員及1708名文職人員[2]。
目錄
歷史
九七主權移交前,負責香港出入境事務的政府部門為人民入境事務處,於1961年8月4日成立,初期事務為執行海及空人事出入境管制,打擊出入境犯罪活動,簽發旅行證件及簽證等。其前身為香港警務處入境事務部(俗稱移民局)。1965年8月1日,人民入境事務處從香港警務處接管在羅湖的出入境管制任務。
1977年4月20日,人民入境事務處與人事登記處合併;於1979年7月1日再接管註冊總署的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等任務。
九七主權移交後,人民入境事務處改稱為入境事務處,轄下的婚姻註冊處改稱為婚姻登記處,生死註冊處改稱為生死登記處。由此時起,入境事務處增加了簽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及游說各國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的事務,並且執行《香港基本法》關於居留權條文等任務。入境事務處處長成為了香港政府主要官員之一,由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2000年8月2日,大批聲稱擁有居港權的中國大陸人攜帶易燃液體和打火機到來入境事務大樓要求與官員見面,並且威脅自焚,期間情況失控及發生火災,事件中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和爭取居港權人士林小星被燒死,是為香港入境事務大樓縱火案。
2000年8月24日11時,患有自閉症、輕度智障及過度活躍症的15歲少年庾文翰與其母在油麻地地鐵站乘坐地鐵回家,在登車時庾文翰突然跳出車廂及逃離母親。其母親隨即向警察報告庾文翰失蹤。當日香港時間13時29分,庾文翰被發現在羅湖邊境管制站,當時入境事務處職員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身份證明文件而將庾文翰視為中國大陸人士,將其送往深圳,其後下落不明;是為庾文翰失蹤事件。
2004年,入境事務處在香港國際機場及各口岸主要反恐據點引入容貌辨認系統,加強堵截包括恐怖分子在內的黑名單人士,該系統利用三維技術,根據入境人士的面貌、輪廓及特徵,與黑名單資料庫核對後,再確定目標人物。
2013年,入境事務處共執行28,443次打擊偽證行動,成功撿獲765本偽造旅行證件及186張偽造智能身份證。
2019年11月警務處處長根據《公安條例》(第245章)第40條,委任部分入境事務處職員為特務警察。[3]
2021至2022年期間多次調派人員於《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指明的「受限區域」執行有關該法例的相關行動[1]
主要職責
- 負責香港出入境管制(自1961年起)
- 簽發旅行證件及簽證(自1961年起)
- 偵查、起訴違反入境法律的人(自1961年起)
- 把非法入境者遣返原居地(自1961年起)
- 生死登記總處:辦理出生、死亡及人事登記手續(自1979年起)
- 發放香港身份證(自1977年起)
- 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自1979年起)
- 簽發英國國民(海外)護照(1997年前)
- 簽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自1997年起)
- 處理在港英國國籍事宜(自1983年起1997年止)
- 處理在港中國國籍事宜(自1997年起)
辦事處
現有
- 總部辦事處
- 居留權證明書組
- 就業及旅遊簽證組
- 延期逗留組
- 外籍家庭傭工組
- 查詢及聯絡組
- 其他簽證及入境許可組
- 優秀人才及內地居民組
- 居留權組
- 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
- 旅行證件(簽發)組
- 分區辦事處
- 港島區簽發旅行證件辦事處
- 東九龍辦事處
- 西九龍辦事處
- 沙田辦事處
- 火炭辦事處
- 屯門辦事處
- 元朗辦事處
- 人事登記辦事處人事登記辦事處
- 港島辦事處
- 九龍辦事處
- 觀塘辦事處
- 火炭辦事處
- 元朗辦事處
- 屯門辦事處
- 出生及死亡登記處
- 出生登記處
- 死亡登記處
- 婚姻登記處
-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 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星期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45分及下午2時至4時45分仍可供舉行婚禮)
- 紅棉路婚姻登記處 (星期日辦公時間同上)
- 尖沙咀婚姻登記處(星期日辦公時間同上)
- 沙田婚姻登記處 (星期日辦公時間同上)
- 屯門婚姻登記處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上述各登記處亦於公眾假期休息)
舊有
- 牛頭角辦事處
- 荃灣辦事處
- 大埔辦事處
- 粉嶺辦事處
- 上水辦事處
- 東區辦事處
- 西營盤辦事處
- 香港仔辦事處
- 九龍辦事處
- 流動辦事處
服務範圍
- 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旅行證件的申請,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簽證身份書、回港證及海員身份證及簽發上述證件
- 接受及辦理下列人士的延長逗留期限申請:
歷任處長
入境事務處處長是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主要官員,同時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官方委員。根據《基本法》規定,由無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國籍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擔任。由行政長官提名或建議,再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才可任命和罷免。
- 英屬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Director of Immigration)
- 穆雅(1961年至1965年)
- 戈立(1965年至1974年)
- 羅能士(1974年至1978年)
- 布立之(1978年至1983年)
- 賈達德(1983年至1989年)
- 梁銘彥(1989年至1996年)(註:首位華人處長)
- 葉劉淑儀(1996年至1997年)(註:首位由政務官空降的處長,首位入境處女處長)
- 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處長(Director of Immigration)
- 葉劉淑儀(1997年至1998年)(註:首位由政務官空降的處長,首位入境處女處長)
- 李少光(1998年至2002年)
- 黎棟國(2002年至2008年)
- 白韞六(2008年至2011年)
- 陳國基(2011年至2016年)
- 曾國衞(2016年至2020年)
- 區嘉宏(2020年至今)
歷任副處長
- 英屬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副處長(Deputy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 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副處長(Deputy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 李少光(1997年至1998年)
- 黎棟國(2001年至2002年)
- 白韞六(2006年至2008年)
- 陳國基(2009年至2011年)
- 曾國衞(2014年至2016年)
- 羅振南(2016年至2018年)
- 區嘉宏(2018年至2020年)
- 陳天賜(2020年至2021年)
- 郭俊峯(2021年至今)
職級
香港入境事務處的職級分為三級,即處長級、主任級及員佐級,共13個職級,實際為12個職級。
- 處長級
- 主任級
- 首席入境事務主任
- 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
- 總入境事務主任
-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
- 入境事務主任
- 入境事務主任(見習)
(註:以往入境處於取消AIO後不設有一粒花,新聘請的IO(Probationary)制服上與正式IO一樣均為兩粒花,其後才增設一粒花。)
- 員佐級
- 已廢除
- 助理入境事務主任(前稱人民入境事務員/AIO)一粒花,但有別於現時的一粒花及其他紀律部隊的一粒花,其他的紀律部一粒花為見習主任級,即未confirm,現時待三年試完期滿獲confirm後會晉升為兩粒花,但AIO雖然亦是一粒花但不屬見習職級而是實際職級,如不獲晉升可一直任AIO至退休,其後於90年代職級改組,在所有AIO自然流失後取消此職級,並增設總入境事務助理員。
裝備
入境事務處學員均需要接受武器使用的訓練,並且根據情況配備手銬、鐵甲威龍、胡椒噴霧及伸縮警棍,駐守於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的人員亦必須學習使用胡椒球發射器,以應付日常的任務。
碇泊處
入境事務處負責全港所有的出入境事務,當中包括有海、陸、空。但於海路上,絕大部份市民只會聯想到如港澳碼頭等客運碼頭,但除客運碼頭外,本港設有三個「碇泊處」俗稱屯門、東頭及西頭,由港口管制科負責24小時讓出入境船隻停泊,並為不用泊岸或只許入境/過境香港水域不能登岸等船員辦理出入境或過境手續。船隻停泊後,會在頂部亮起國際通用的信號燈以示需要辦理出入境手續,而入境處之船隻亦會亮起國際通用之燈號(於夜間)及特定式樣之旗幟(於日間)以示為移民局船隻。此外,涉及海路的出入境手續亦相當繁複,包括為遠洋貨輪之船員辦理各式不同的出入境相關手續,如經由陸/空到港,再登上貨輪等,由於到港時身份,離港時身份均有機會改變(例如:到港時以旅客身份入境,但離境時以船員身份離境),因而衍生各式不同的處理方式。
以入境事務處為題材的作品
電視劇
- 《ID精英》(2009年)
爭議事件
- 2019年10月16日,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禁止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蘋果日報》發現入境處也收緊查冊安排。記者曾向入境處轄下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申請翻查「香港結婚紀錄」時,要求提供合理原因供入境處審批。記者事後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並於2020年6月29日完成調查。報告揭露入境處於2019年10月16日以公職人員及市民的個人資料被「起底」,並受到惡意滋擾和威嚇為由,而收緊規定。申訴專員公署對入境處延遲4個月後才公佈查冊安排和述明登記冊的設立目的,做法令人無所適從和並不理想。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程序上非常有問題,入境處應先向律政司及私隱專員公署才詢問,才更改安排。[4]
參考文獻
- ↑ 國務院任命區嘉宏為入境處處長. 東方日報. 2020年7月2日 [2020年7月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7月2日).
- ↑ 人員編制. [2017-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08).
- ↑ 次批特務警察禮賓府出勤. 星島日報. 2019-12-01 [2021-05-17].
- ↑ 【廢查冊殺新聞】申訴專員揭入境處倉卒收緊查冊安排 批評做法不理想. 蘋果日報. 2020-08-06 [2020-08-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