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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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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关于信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及北京市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

(二)负责处理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区属相关单位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五)负责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六)负责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本区方面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

(七)承担对全区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职责,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区信访系统信息化[1]建设。

(八)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新时期重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九)承担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十)负责征集、处理公民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2]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丰台区信访办公室综合调研科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本区信访工作调研。

(二)负责综合、整理信访反映的社情民意和突出问题,分析、研究信访形势,报送信访信息。

(三)负责本区信访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起草信访工作有关材料和文件。

(四)负责组织落实市信访办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本区信访宣传、信访考核、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财务等工作。

(六)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会、老干部等工作。

丰台区信访办公室办信科职责

(一)负责承办领导同志批示的信件及上级机关交办来信事项。

(二)负责受理群众通过来信提出的信访诉求及批评建议,受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和传真。

(三)负责分析排查、协调处理群众重要来信和传真事项。将群众通过来信和传真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准确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提出工作建议。

(四)负责向区属相关单位交转来信事项,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指导检查基层信访部门办理来信业务工作。负责接听群众查信电话,解答相关事宜。

(五)负责受理网上信访诉求及批评建议,并将网上信访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准确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提出工作建议。

(六)负责向区属相关单位交转网上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指导检查基层信访部门网上信访业务工作。

(七)负责征集、办理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

(八)负责收集、整理、报告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区委、区政府工作提出的重要建议。

丰台区信访办公室接访科职责

(一)负责受理群众来访提出的信访诉求及批评建议。

(二)负责接待、分析排查、协调处理群众到区委、区政府的来访,将群众来访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准确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提出工作建议。

(三)负责向区属相关单位交转群众来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指导检查基层信访部门接待来访工作。

(四)负责承办上级机关交办来访事项。

(五)负责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本区综合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本区群众到中央及北京市国家机关的上访问题及到重点地区的非正常上访问题

(六)负责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负责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指导检查基层信访部门处理非正常上访和信访突出问题工作。负责领导接待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丰台区信访办公室复查科职责

(一)承担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督促、落实委员会议定事项。

(二)负责接收、审查、承办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信访复查申请。负责承办上级机关交办复核事项。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区信访复查工作制度,对信访复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查督办。

(四)负责信访复查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五)负责信访复查档案的管理。负责本单位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

丰台区信访办公室排查督查科职责

(一)承担本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综合工作。

(二)组织协调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研究本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情况和形势,提供有关信息。

(三)协调有关单位研究提出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及时、准确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四)组织协调处理本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突出信访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六)负责上级机关交办信访事项及本区重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