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种美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的党2004年提出的一种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指的是一种和睦、融洽并且各阶层齐心协力的社会状态。
2004年9月19日,中国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随后,在中国,“和谐社会”便常作为这一概念的缩略语。
2005年以来,中国官方提出将“和谐社会”作为执政的战略任务,“和谐”的理念要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价值取向[1]。“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
基本原则
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方针。
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动力。
第四,必须坚持民主法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第五,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第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核心和依靠力量[2]。
具体含义
一是个人自身的和谐,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三是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四是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五是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是思想道德体系和先进文化建设,这都与和谐分不开。在新的历史时期,承接和弘扬中国自古所崇尚的和为贵、和谐为美的和谐社会理想,建设各阶层人民和睦相处、和谐共治的和谐社会,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所追求的目标。
总体目标
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2005年的《社会蓝皮书》以《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中国》为题分析了2004年的社会发展状况和2005年若干社会发展趋势,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
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是:扩大社会中间层,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理顺收入分配秩序,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加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努力改善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
主要任务
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切实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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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中国和谐社会之路,中国网
- ↑ 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中国政府网,200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