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中共商丘市委辦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商丘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辦〔2018〕75號),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1],為正處級。
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機構改革
中共商丘市委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接受中共商丘市委城鄉規劃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商丘市委城鄉規劃委員會具體工作,協調督促落實中共商丘市委城鄉規劃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中共商丘市委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承擔中共商丘市委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中共商丘市委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中共商丘市委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規範性文件,監督檢查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林業及測繪等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負責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擬訂土地儲備政策並監督實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2]。
(五)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貫徹國家和省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並組織監督實施。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設計工作、建設工程規劃工作;指導縣、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等各類規劃及鄉村建設規劃編制、審查、報批工作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
(七)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八)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落實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九)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落實國家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地理國情監測及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會同有關部門規範和指導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及運行維護。
視頻
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掛牌成立 ,搜狐,2019-01-29
- ↑ 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商丘市人民政府,2019-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