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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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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簡稱國圖,舊稱國立中央圖書館(簡稱中圖、央圖);是中華民國的國家圖書館,也是中華民國三所國立圖書館之一,隸屬於中華民國教育部;該館為中華民國唯一一所國家圖書館,不同於其他兩間國立圖書館為公共圖書館。總館位於臺灣臺北市中山南路,2017年行政院裁定將於臺南市新營區設立南部分館暨聯合典藏中心。
身為中華民國政府指定的法定送存機構,國家圖書館收藏各種類型的出版品與文獻資料[1],尤以漢學文獻最具特色。附設的「中華民國國際標準書號中心」為中華民國的國際標準書號(ISBN)管理單位,冠碼為957及986。
歷史
國立中央圖書館大陸時期
- 1911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教育部已有籌辦中央圖書館之意。後首都遷至北京,北洋政府已設有國立京師圖書館,故未繼續籌辦中央圖書館。
- 民國16年(1927年),國民政府奠都南京市。
- 1928年5月5日,中華民國大學院召開全國教育會議,決議於南京籌設國立中央圖書館。
- 1925年9月,中華民國加入《布魯塞爾協定》(Brussels Agreement),教育部成立「出版物國際交換局」。
- 1928年10月,教育部出版物國際交換局改由中央研究院接管,改名為「中央研究院出版物國際交換處」。
- 1933年1月21日,教育部在南京成賢街成立「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教育部派曾任職北京故宮博物院和國立北平圖書館的蔣復璁擔任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委員[2];4月8日,教育部復令蔣復璁為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主任;4月21日,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租定南京沙塘園民房為辦公地點,開始籌備工作;4月24日,教育部核定《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組織大綱》。
- 1934年7月1日,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接辦中央研究院出版物國際交換處業務,出版物國際交換處改名為「出版品國際交換處」。
- 1936年2月10日,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遷入南京成賢街館舍辦公;9月1日,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正式開放閱覽。
- 1937年3月,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勘定南京国府路(今南京人民大会堂)46亩土地,并由行政院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拨付150万元预算,拟建立国立中央图书馆新厦。
- 1937年8月15日,日軍空襲南京,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停止開放閱覽;11月21日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遷至漢口,設辦事處於聖安得烈堂;12月15日再遷至長沙。
- 1938年2月12日,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奉命遷至重慶,借用川東師範學校大禮堂樓屋為辦事處;5月1日於重慶成立參考閱覽室;5月9日勘定重慶兩路口新市街第一苗圃為分館基地;9月10日於昆明分設出版品國際交換處辦事處。1939年3月1日,日軍空襲重慶,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奉命疏散至鄉鎮;3月12日選定於重慶江津縣白沙鎮設立民眾閱覽室。
- 1940年8月1日,「國立中央圖書館」(官方簡稱中圖,英文名稱為「National Central Library」,蔣復璁出任創館館長;10月16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國立中央圖書館組織條例》。
- 1941年1月1日,國立中央圖書館重慶館舍落成;2月1日,重慶館舍正式對外啟用;6月3日,國民政府任命蔣復璁擔任館長。
- 1945年10月27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國立中央圖書館組織條例》。
- 1946年6月1日遷回南京,位於南京的國立中央圖書館總館正式開放閱覽;7月1日於南京成立出版品國際交換處,並設立出版品國際交換處上海辦事處;7月12日,行政院公布《國立中央圖書館出版品國際交換處組織規程》。
國立中央圖書館遷台時期
- 1948年12月1日,中華民國海軍與輪船招商局開始把國立中央圖書館館藏圖書文物運到台灣。
- 1949年,國立中央圖書館派特藏組主任屈萬里為台灣辦事處主任;12月1日普通書刊移運臺北市,暫借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及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閱覽。4月2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第三野戰軍於攻克南京時,已經搬了超過13萬冊的珍本古籍到台灣。10月,國立中央圖書館裁縮為國立中央博物圖書院館聯合管理處中圖組,書籍與遷台的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國立中央博物院文物和人員暫居臺灣省臺中縣霧峰鄉,蔣復璁和屈萬里已轉任國立臺灣大學教職(蔣1951年由香港來台,屈1949年轉任傅斯年校長秘書)。
- 1950年,國立中央圖書館南京原館舍和未遷台的部份藏書約6、7萬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改為南京圖書館(1952年,江蘇省立國學圖書館(原江南圖書館)併入南京圖書館)。
- 1954年1月1日,國立中央圖書館恢復建制,並於教育部內設辦事處,蔣復璁回任館長。
- 1954年8月1日,教育部令蔣復璁籌備國立中央圖書館復館事宜。
- 1955年9月18日,國立中央圖書館復館,總館設於臺北市南海路43號(南海學園內)。
- 1956年2月20日,國立中央圖書館總館正式開放閱覽。
- 1963年11月18日,國立中央圖書館從美國接運並奉令代管國立北平圖書館善本圖書。
- 1966年3月10日,存放於國立故宮中央博物院聯合管理處北溝陳列室的國立北平圖書館善本圖書運回國立中央圖書館總館。
- 1969年1月3日,國立中央圖書館成立「國家目錄中心」。
- 1973年台北市升格為直轄市,社會各界不希望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隨臺灣省政府遷到臺灣中部,最後決定由教育部接管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10月22日,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改稱「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但組織獨立。
- 1977年4月22日,教育部籌設「漢學研究資料及服務中心」,國立中央圖書館兼辦籌備業務。
- 1978年3月28日,國立中央圖書館成立「遷建委員會」,開始籌備總館遷建事宜。
- 1981年6月1日,教育部聘國立中央圖書館館長王振鵠為漢學研究資料及服務中心主任。9月30日,漢學研究資料及服務中心指導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指導委員會議,正式成立漢學研究資料及服務中心。
- 1982年10月12日,國立中央圖書館舉行新總館建築工程開工典禮。同年12月1日,國立中央圖書館裝設王安電腦製造的「VS-100-16F」電腦,開始圖書館自動化作業。隔年3月12日,國立中央圖書館公開展示全國第一套圖書館自動化線上作業系統。
- 1985年11月1日,國立中央圖書館新總館竣工,位於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中正紀念堂對面)。此處原爲一眷村部落,被北一女學生稱爲「綠門」,販賣許多小喫。
- 1986年6月1日,國立中央圖書館進行圖書清點裝箱,暫停對外開放;7月21日,國立中央圖書館起運圖書至新總館;9月8日,國立中央圖書館原總館移交國立教育資料館(今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9月28日,國立中央圖書館新總館正式啟用。
- 1987年5月5日,漢學研究資料及服務中心更名為「漢學研究中心」。
- 1988年9月16日,位於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科技大樓內的「國立中央圖書館附設資訊圖書館」正式啟用。
- 1989年7月1日,正式為中華民國出版品編配國際標準書號。
- 1990年2月1日,成立「中華民國國際標準書號中心」。7月13日,成立「書目資訊中心」。
- 1991年10月30日,啟用「全國圖書資訊網路線上合作編目系統」。
- 1993年7月9日,完成開發並啟用「中華民國期刊論文索引光碟系統」。
- 1994年9月15日,完成開發「中華民國出版圖書目錄光碟系統」。10月1日,啟用資訊網路系統。
國家圖書館時期
- 1996年1月31日,《國立中央圖書館組織條例》修正公布並更名為《國家圖書館組織條例》。據此,國立中央圖書館更名為「國家圖書館」,英文名稱仍為「National Central Library」;國立中央圖書館附設資訊圖書館則更名為「國家圖書館附設資訊圖書館」。
- 1998年2月19日,啟用遠距圖書服務系統;5月14日,成立「參考組」、「研究組」、「輔導組」。7月1日,成立「資訊組」。
- 1999年4月3日,中華民國國際標準書號中心正式兼任中華民國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ISRC)管理中心。
- 2002年5月15日,臺灣電視公司與國家圖書館簽約,國家圖書館分兩階段典藏台視新聞全部影音資料。
- 2003年4月21日,國家圖書館70週年館慶,啟用「臺灣記憶」、「臺灣概覽」系統。
- 2004年9月15日,《國家圖書館全球資訊網》新版網頁與《華文知識入口網》上線。
- 2005年3月9日,與美國國會圖書館簽訂古籍數位化合作協議。
- 2006年8月29日,與蒙古國家圖書館簽署合作協議。
- 2008年10月27日,「國家圖書館藝術暨視聽資料中心」揭牌啟用,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56號,以實踐堂整修而成[3]。12月16日,國家圖書館館長顧敏與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牧師張德謙簽訂《國家圖書館與財團法人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宣教基金會文獻資料數位化合作計畫協議書》。加入世界數位圖書館。
- 2009年5月18日,與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合作成立「國家圖書館國際組織資訊中心」。7月9日,與蒙古國立兒童圖書館合作成立「臺灣書苑」(Taiwan Reading Garden)。9月1日,與慈濟傳播人文志業基金會簽署《文獻資料典藏合作協議書》。11月10日,國家圖書館藝術暨視聽資料中心開放免證件入內參觀,但調閱圖書及視聽資料時應出示有效證件[4]。12月31日,國家圖書館委託凌網科技營運之《國家圖書館遠距圖書服務系統》終止服務[5]。10月8日,與法鼓佛教學院舉行學術合作協議簽約儀式暨第一次工作會議。
- 2010年2月23日,國家圖書館藝術暨視聽資料中心啟用位於該中心3樓的「漫畫屋」,臺灣漫畫家劉興欽蒞臨開幕會場,另有3位臺灣漫畫家王平、林俐、陳鈞同在開幕會場現場示範創作漫畫[6]。4月19日,與臺北市立教育大學舉辦學術結盟簽約儀式。7月7日,與大愛電視首次跨業合作製播的全民閱讀推廣節目《悅讀‧浮世繪》開播,顧敏主持,首播時間為每星期三22時整,每集邀請該集主題書相關作者或學者專家與顧敏對談。
10月25日,國家圖書館以英文名稱「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Taiwan)」加入全球博碩士論文聯盟(Networked Digital Library of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簡稱NDLTD),是NDLTD亞太區唯一機構會員。[7]
- 2011年6月3日,啟用「數位閱讀體驗區」。
- 2013年9月11日,國家圖書館、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人文及社會科學發展處、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等單位合作建置的《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Taiwan Citation Index -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簡稱TCI-HSS)啟用。[8]
- 2017年2月14日,行政院院長林全宣布,國家圖書館南部分館暨國家聯合典藏中心定址臺南市新營區文高11用地,目前籌備中。
法源變遷
- 1933年4月24日,教育部核定《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組織大綱》,全文七條,為最早的組織條例。
- 1940年10月16日,國民政府公布《國立中央圖書館組織條例》,全文13條。
- 1945年10月27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國立中央圖書館組織條例》,全文14條,此一條例共依法施行了50年。
- 1996年1月31日,《國立中央圖書館組織條例》修正公布並更名為《國家圖書館組織條例》,全文14條。
- 目前設有採訪組、編目組、閱覽組、參考組、特藏組、資訊組、輔導組、研究組、總務組、出版品國際交換處、國際標準書號中心、書目資訊中心、漢學研究中心等。
- 2012年2月3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國家圖書館組織法》,全文6條。2013年元旦實施。
參考文獻
- ↑ 國家圖書館館藏發展政策 (PDF). [2012-05-2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2-07-11).
- ↑ 國家圖書館全球資訊網大事記-1933年. [2012-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11).
- ↑ 國家圖書館藝術暨視聽資料中心開幕啟用. [2016-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6).
- ↑ 〈國家圖書館藝術暨視聽資料中心即日起免證入內參觀〉,國家圖書館全球資訊網,2009年11月10日。
- ↑ 國家圖書館遠距圖書服務系統,〈遠距圖書服務2010年1月1日終止委託服務公告〉 2009年8月26日。
- ↑ 國家圖書館全球資訊網,〈國家圖書館打造本土漫畫創作溫床 藝術暨視聽資料中心漫畫屋隆重開幕〉 ,2010年2月23日
- ↑ 國家圖書館秘書室 發布,〈賀!國家圖書館正式成為國際NDLTD組織會員〉 國家圖書館全球資訊網,2010年10月29日。
- ↑ 國家圖書館活動剪影,〈臺灣連結世界.世界認識臺灣──「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正式啟用〉國家圖書館全球資訊網,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