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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议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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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议会是中华民国台湾省基隆市的立法机关,也是全市最高民意机构。目前为第19届省辖市议会,自2018年12月25日起就任,现任议长为中国国民党籍的蔡旺琏、副议长为中国国民党籍的林沛祥。
沿革
台湾日治时代中期的1920年,日本当局将全台的地方制度改为“州厅制”,基隆的市中心区域依此新制度成立隶属于台北州基隆郡的基隆街,除了设置“役场”作为行政机关外,亦首次设置“协议会”作为政务之谘询机关。1924年,基隆街升格为州辖市,基隆街协议会也改名为基隆市协议会。虽然不具立法机关的功能,仍可视为基隆市议会的最早前身。
1945年,台湾光复,中华民国的地方制度开始在台湾使用,其中包括各县市设置参议会作为立法机关,这也是台湾第一次在地方引进立法机关的体系。基隆市在1946年3月31日举行第一届参议员选举,选出参议员共21人,并于同年4月15日就任、正式成立基隆市参议会。后因七堵、暖暖两区自台北县划归基隆市,参议员名额增为23名;而为配合1950年开始实施的地方自治新制,参议员之任期亦由二年延长至市议会成立为止。当时会址设于中正区义二路参议巷(今义二路2巷)的“中央病院”旧址[1],现为基隆市立医院门诊部使用。
1950年,台湾正式实施地方自治,基隆市在该年10月1日举行第一届议员选举,选出议员共15人,后于该年同月24日就任,基隆市参议会也正式改制为基隆市议会。1961年12月27日,基隆市议会迁至毗邻中正公园之寿山路现址。后因原有建物日渐老旧,基隆市议会于2000年10月23日动工重建议会大楼,改建期间暂迁于中正区信二路301号(信二路立体停车场)3楼。重建后的基隆市议会大楼分为A、B两栋,于2003年4月6日完工、同年4月23日正式启用。
2013年5月16日,基隆市议会为抗议广大兴28号事件,自行宣布休会一天[2]。
组织
基隆市议会的组织配置如下:
- 议长(由应届议员互选出一人担任)
- 副议长(由应届议员互选出一人担任)
- 议员
- 议事单位(包括大会、委员会、专案小组)
- 行政单位(由秘书长领导)
- 议员
- 副议长(由应届议员互选出一人担任)
议事单位
- 大会
- 定期会:每5个月开会一次,每次会期为30日。主要功能为决议法案(三读)、与审议市政府年度之总预算案。如有必要,得应市长或由议长之请求、或议员三分之一以上连署,经大会决议后延长会期,但不得超过5日。
- 临时会:如市长、议长或议员三分之一以上连署之请求须开会时,议长应于10日内召集之,每次会期不得超过5日,每一年不得超过6次。
- 委员会
- 审查委员会:议会开会期间设置,均置召集人一人,副召集人二人,审查委员由议员相互推选,并由财政委员会召集人担任联席审查会主席,审查预算案及决算报告暨各项提案。现设有4个:
- 民政委员会
- 财政委员会
- 建设委员会
- 教育委员会
- 程序委员会:审定议事组编拟之议事日程及议案汇编,由各审查委员会召集人为委员,议长为当然委员兼召集人。
- 纪律委员会:为维持议事纪律而设,审议惩戒案件,委员由议员相互推选召集人由委员推选之。
- 审查委员会:议会开会期间设置,均置召集人一人,副召集人二人,审查委员由议员相互推选,并由财政委员会召集人担任联席审查会主席,审查预算案及决算报告暨各项提案。现设有4个:
- 专案小组:议会对于职权内事项,认为专案研究或对外收集资料之必要时,得经大会通过组成专案小组,以便专案研究或对外收集资料提报大会。
行政单位
- 秘书长(常任职)
- 机要秘书(常任职)
- 议事组
- 总务组
- 公关室
- 会计室
- 人事室
- 机要秘书(常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