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夫脫哈特萊法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塔夫脫哈特萊法》,正式名稱為《勞資關係法》。美國在勞資關係方面的聯邦基本法律。1947年由國會通過。本法因由參議員R.A.塔夫脫(1889—1953)和眾議員F.A.哈特萊(1903—)提出而得名。收編於《世界百科名著大辭典》。
內容簡介
本法的目的在於取代1935年的《國家勞工關係法》,即《華格納法》,增加了《華格納法》中所沒有的規定,規定工會「不公正的勞工作為」是非法行為;規定禁止在罷工中抵制與本企業僱主有關的單位或個人,亦即禁止間接抵制;規定禁止實行「封鎖工廠制」,即禁止只准僱傭某一工會會員的制度;允許各州制定勞動權法律取消「工會工廠制」,即非工會會員的工人在被雇後一定時期內應加入某一工會的制度;規定勞資雙方中的一方如要求廢除或改變集體合同,應在60天前通知對方,在此期間禁止罷工或關廠,而由聯邦仲裁與調解局進行調解;在有關行為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下,總統得授權司法部長請求法院發布在80天內不得罷工或關廠的禁令,在這一時期內再由政府進行調解;如果這些措施都無效,總統還可以建議國會採取其他措施進行補救,等等。還曾規定禁止共產黨人擔任工會職務,但於1965年被最高法院宣布為違憲。本法是美國最重要的法律之一,確立了調整勞資關係的基本原則,和解決勞資糾紛的基本程序。對於了解美國有關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有着重要的意義。
《世界百科名著大辭典》
《世界百科名著大辭典》以「齊全、新穎、系統、科學、穩定」為編纂原則[1],選收了1985年以前出版的自然科學、技術科學、綜合性科學、社會和人文科學、文學藝術等方面500多個學科(包括主要學科及其分支學科)的名著,以及世界各大宗教的重要典籍。其中有科學上各主要學派[2]的代表作,文學藝術上各主要流派的代表作,宗教上各主要宗派的主要典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重要著作。
視頻
塔夫脫哈特萊法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論文)百科全書的編纂體制與體例,道客巴巴,2015-07-08
- ↑ 第十講科學學派_圖文,豆丁網,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