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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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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呼吸系统慢性传染病,通常侵害生育年龄妇女。据统计,妊娠合并肺结核的发生率为5%~7%。研究表明,非活动性肺结核对妇女妊娠经过和胎儿发育并无多大影响,且妊娠对肺结核的病情也无明显影响。但是,病变范围较大的活动性肺结核,如血型播散型肺结核和浸润型肺结核,易发生流产和早产。妊娠分娩会加重病情,甚至导致产妇死亡。 妊娠合并肺结核虽然在发达国家已较少,但在发展中国家并非罕见。由于抗结核药物的发展,对孕期的肺结核患者可有良效,使妊娠合并肺结核不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1]

病因

感染结核杆菌引起。

英文名称 就诊科室 多发群体
pregnancy associated with pulmonary tuberculosis 妇产科 孕妇
发病部位 常见病因 常见症状
结核杆菌 妊娠期出现低热、盗汗、咳嗽、消瘦等

生物学原理

妊娠期合并结核病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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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期由于自主神经失调,体内内分泌及代谢功能紊乱,机体免疫力降低;加之卵巢激素增加,肺呈充血状态;甲状腺功能亢进,代谢率增加;血液中胆固醇增高;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显著增多等,从而易引起结核杆菌感染,播散,导致妊娠期和产褥期合并肺结核同时伴有肺外结核。

妊娠对肺结核的影响

一般来说,妊娠对肺结核无明显影响。但对于病灶广泛、病情严重、全身情况差的肺结核患者,妊娠和分娩可使病情恶化,产生不良后果。 [2]


临床表现

妊娠期,遇有低热盗汗咳嗽消瘦肺尖部听到湿啰音等临床表现时,应想到肺结核的可能。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尤其是中、重度患者,妊娠与分娩均能促使结核病情恶化,特别是重度而又未经抗结核治疗,且又无产前检查的孕妇,妊娠和分娩将使病情加剧甚(或)死亡。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一旦怀孕,则有使病情进一步恶化的可能。 从肺结核对妊娠的影响来看,特别是重症患者由于疾病可致慢性缺氧,则死胎或早产的发生率增加。 [3]

检查

妊娠期合并结核病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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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痰抗酸杆菌涂片。

2.结核菌素试验。

3.X线检查,慎做。 [4]

诊断

若孕妇有低热消瘦乏力盗汗等症状时,应重视查找原因,以排除肺结核的可能。痰检抗酸杆菌以明确诊断。 对疑诊者先以1/10万稀释液皮试,如阴性,再用1/万稀释液皮试,如仍为阴性,则结核的可能性不大。若呈强阳性反应,则有辅助诊断价值。 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应作痰液涂片抗酸染色找结核菌,或收集24小时痰浓缩检菌。必要时进行痰结核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正常妊娠血沉可高达60mm/h,因此,血沉对孕期结核病的诊断意义不大。 [5]

治疗

妊娠期合并结核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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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产前保健

2.播散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未经治疗者 应在孕6~8周内行人工流产术,经治疗病情稳定后再妊娠。

3.药物治疗 孕期结核病的第一线药物为异烟肼(INH)、乙胺丁醇,如再加用维生素B6则可防止INH对胎儿潜在的神经毒性。第二线药物则以利福平,氨硫脲或卡那霉素为主。利福平在孕16周以后使用则更安全。用药的疗程为病情基本控制后,再继续应用1~1.5年。

4.产科处理 (1)孕期处理 抗结核治疗孕期保健同时进行。

(2)分娩期的处理 注意热能的供应和休息,防止宫缩乏力。第二产程适时助产。如需剖宫产者,行硬膜外麻醉为妥。产后注意出血感染。

(3)产褥期的处理 对于活动性肺结核产妇,必须延长休息和继续抗结核治疗,增加营养,并积极防治产褥期感染。 [6]

预防

加强卫生宣教

做好卡介苗的接种工作。在肺结核活动期应避免妊娠。若已妊娠,应在妊娠8周内行人工流产,1~2年后再考虑妊娠。既往有肺结核史,或与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均应在妊娠前行胸部X线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及处理。

加强产前检查

增加产前检查次数,以便在治疗期间及时了解病情变化和及时发现妊娠期并发症。 [7]

视频

肺结核患者是否可以妊娠

[8]

参考来源

  • 王武亮,郑英.   妊娠合并肺结核. 《 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 》 , 2003  
  • 郭艾武.   妊娠合并肺结核. 《 CNKI 》 , 2001  
  • 郭帅,吕艳,吴雪琼,王仲元等.   妊娠合并肺结核68例临床分析并文献复习. 《 临床肺科杂志 》 , 2010  
  • 李曦,岳冀,周晓飞.   妊娠合并肺结核38例临床分析. 《 CNKI;WanFang 》 , 2006  
  • 王秀英.   妊娠合并肺结核34例临床分析. 《 CNKI;WanFang 》 , 2008

文献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