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規劃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巴彥淖爾市規劃局是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規劃工作的職能部門[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城鄉規劃、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2];研究擬訂全市城鄉規劃政策;負責起草制定有關城鄉規劃、規劃管理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各專項規劃;負責初審、報批全市城鎮總體規劃;負責重點建制鎮、開發區(工業園區)、市屬國有農牧場規劃;指導各旗縣規劃管理工作。
(三)參與全市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市域規劃區內城市基礎設施規劃的擬訂,負責中心城區建設項目及全市大中型建設項目的選址和建設用地、建設工程規劃審查、審批,按程序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四)組織規劃技術業務辦件的技術審核、審查、論證工作;負責規劃技術業務對外合作交流;負責推進規劃科技進步,推廣科技成果;負責規劃設計、規劃成果的競投標工作。
(五)負責各項建設工程批後跟蹤檢查工作,組織建設工程驗線,市政工程覆土前及隱蔽工程測驗,外裝修封頂等各階段的測驗工作,負責查驗居住區配套設施建設情況,組織規劃核實工作;負責督促、收繳各類城建檔案,並對違反檔案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六)負責城市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和規劃設計單位資質初審上報。
(七)負責全市城鄉規劃效能建設與規劃執法監察工作,會同、配合、協助、參與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制止和糾正違反城鄉規划行為。
(八)負責規劃工作行政複議案件的審查並依法做出決定,負責一般信訪案件的調解和處理。
(九)負責城市規劃工作中的測繪、地理信息相關工作,建立健全城建檔案。
(十)承辦市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委員會有關規劃方面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擔與履行職能相應的責任。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巴彥淖爾市規劃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巴彥淖爾市基本情況介紹 ,道客巴巴,2014-05-25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東勝區人民政府,201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