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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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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簡稱廉政署)是2011年7月20日由中華民國法務部政風司改制轉編的肅貪廉政機關,構想源於香港廉政公署及新加坡貪汙調查局,目的在防貪和反貪,在前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和馬英九的競選政見都有提出[1]。廉政署也是全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機關政風機構的業務監督及指導機關,並基於「一條鞭」體系掌握全國政風機構人員之派免、調動、陞遷、獎懲及考績。
歷史
- 1987年7月,103位立法委員共同連署提案在中華民國行政院下成立「反貪污局」。
- 2000年,法務部部長陳定南上任後宣示推動成立「法務部廉政署」,修定《法務部組織法》及研擬《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條例》草案,但最終並未獲共識而緩議。
- 2005年10月17日,第63次行政院政策協調會報。2005年10月26日,第2963次行政院會議通過相關組織法草案,送請中華民國立法院審議;惟至2007年12月21日立法院第6屆第6會期結束,未交付委員會審查。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相關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再度於2008年2月13日第3079次行政院會議決議通過,函送立法院審議(第7屆)。
- 2008年2月13日,行政院第3079次院會決議通過,函送第7屆立法院審議。2008年5月,法務部部長王清峰成立專案小組研擬原本規劃的「法務部廉政局」是否有必要成立。
- 2009年5月22日,法務部提出〈我國設立廉政專責機關評估報告〉陳報行政院,建議規劃設立統籌防貪、肅貪、反貪權責之廉政專責機關。7月27日,「法務部組織調整規劃分組會議」決議,整併政風司與中部辦公室,成立「法務部廉政署」,並且納編各大小單位政風科/課/組/室。12月4日,法務部函請行政院准允撤回《法務部廉政局組織法》草案及《法務部組織法》第9條之1、第29條修正草案,經立法院在2010年1月8日「台立院議字第0990700163號函」同意撤回。
- 2010年12月9日,《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草案於立法院第七屆第六會期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完成初審。
- 2011年4月1日,立法院第七屆第七會期第七次會議逐條表決完成《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三讀立法程序。4月20日,總統馬英九公布《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7月20日,法務部廉政署正式成立。
- 2012年1月,原公務員政風職系更名為廉政職系。
相關偵辦
- 2012年初,揭發新竹縣消防局局長林祥欽、災害搶救科科長林釗文涉與廠商勾結,以綁規格、綁履約期限、圍標等方式圖利特定廠商。
- 2014年5月,揭發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時任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涉合宜住宅弊案。
- 2014年6月,揭發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臺中機動查緝隊隊長張德興涉虛報詐領俗稱線民費的諮詢費。[2]
- 2015年6月,揭發前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副處長李政賢於經辦高雄豪宅「國硯」建案時涉索賄。
- 2015年7月,揭發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於副市長任內涉樂揚建設及寶興開發分別於板橋及新店的都更弊案。
- 2015年10月,揭發內政部營建署主任秘書洪嘉宏涉七件眷改案向遠雄等三家建商索賄1.2億元。
- 2016年8月,揭發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副處長孫清泉於臺北市體育處處長任內涉索賄。
- 2016年8月,揭發雲林縣崙背鄉鄉長李永茂涉將鄉有地充作私人宿舍。[3]
- 2017年6月,揭發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涉土城及新莊都更弊案,並揭發署內丁姓廉政官涉搜索前洩密。
- 2017年7月,揭發臺灣自來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工務人員涉收賄及接受招待
- 2017年8月,揭發屏東縣麟洛鄉鄉長蔡志和涉收受回扣、圖利廠商。
- 2017年11月,調查慶富造船興達港標案,查扣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的相關錄音檔。
- 2018年1月,揭發新竹縣北埔鄉鄉長姜良明與劉姓秘書涉圖利廠商。
- 2018年2月,揭發署內陳姓廉政專員涉索賄。
- 2018年5月,揭發中州科技大學前校董柴御清夫妻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委託辦理技能檢定分別涉嫌向李姓廠商收取回扣及以不實發票辦理核銷。[4]
- 2018年11月,揭發內政部資訊中心主任施明德於內政部移民署資訊組長任內涉和凌網科技郭姓業務索賂。
- 2019年3月,揭發彰化縣伸港鄉鄉長曾煥彰及代表會主席林其瑞涉納骨塔索賄。
- 2019年7月,揭發屏東縣議會秘書長吳松薰涉詐領公務車保養費維修自家車輛。
- 2019年7月,揭發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涉索賄。
- 2019年9月,揭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於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庭長、臺灣高等法院院長任內涉關說。
- 2020年4月,揭發前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主委陳士章於主委任內涉向碁石國際智權顧問公司負責人陳英傑洩密。
- 2020年6月,揭發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上校陳其麟涉索賄。
- 2020年9月,揭發彰化縣大城鄉長蔡鴻喜涉嫌利用核准道路挖掘許可的機會向綠能廠商索賄,代表會主席王宏銘濫用職權,找黑道恐嚇綠能廠商索賄。[5]
- 2020年10月,揭發雲林縣北港鎮公所北港鎮長蕭永義、清潔隊長蘇志勇等人涉嫌販售清潔隊員職缺收賄案。[6]。
- 2021年3月,揭發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邱姓隊長涉索賄,在辦公室被廉政署人員當場查獲。
- 2021年4月,調查臺灣鐵路管理局2021年太魯閣號列車出軌事故。
- 2022年1月13日,廉政署與宜蘭地檢署搜索宜蘭縣政府、林姿妙官邸、住家等,並約談林姿妙與縣府4名一級主管等等二十多名涉案人與證人。
參考文獻
- ↑ 成立廉政署的構想?.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2005-11-27 [2013-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8).
- ↑ 中時電子報. 海巡隊長貪小利 詐諮詢費遭訴. 中時電子報. 2013-12-26 [2019-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2) (Chinese (Taiwan)).
- ↑ 〈中部〉辦公室供弟住 崙背鄉長李永茂涉貪. 自由電子報. 2016-08-26 [2019-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2) (Chinese (Taiwan)).
- ↑ 中州前校董柴御清夫妻涉貪繳回1500萬 檢方提起公訴. ETtoday新聞雲. 2019-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2).
- ↑ 涉貪索賄350萬 彰化大城鄉長遭羈押禁見. TVBS新聞網. 2020-09-10 [2021-1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6).
- ↑ 彰化再傳貪污案!大城鄉代主席涉索賄 遭聲押禁見. [2021-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4).自由時報電子報.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