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海東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海東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海東市民族宗教事務的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省委、市委有關統戰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開展對統一戰線理論和方針、政策的調查研究,向市委反映統一戰線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全市統戰政策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二)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無黨派、工商聯代表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各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參政議政、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為市委同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組織聯繫工作;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
(三)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2],組織開展民族宗教政策的調查研究、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的落實情況;參與制定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協調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有關問題。
(四)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組織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協助民主黨派各組織、工商聯和愛國宗教團體做好幹部管理工作。
(五)調查研究並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隊伍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非公有制企業健康發展;負責非公有制經濟黨的建設工作。
(六)負責國外藏胞工作。
(七)負責協調、監督、檢查、指導各縣(區)統戰、民族宗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縣(區)黨委統戰部長;協調全市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八)承擔市委藏傳佛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統戰部、省民宗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海東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海東地區概況 ,青海通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廈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201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