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非法集資案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湘西非法集资案是2000年代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州首府吉首市为中心发生的一系列政府鼓励的民间融资活动及随后政府转而查办的“非法集资”案件。吉首市绝大多数家庭,湖南省长沙、怀化等地以及省外重庆、广东、福建等来源的个人资金投入,接受融资的企业近百家。集资涉及34万人次、6.2万余集资群众,本金总额168亿余元(案发的2008年,湘西州GDP为226.66亿元,这一集资额接近湘西州GDP的75%)。湘西“10·2”非法集资系列专案共查处20家涉案公司,90多人被移送审查起诉,其中荣昌案首先于2010年1月27日在郴州[1] 开庭。
目录
相关官员
- 张春贤:时任湖南省委书记,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
- 周强:时任湖南省省长、省委书记,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013年7月13日(曾成杰被枪决次日),为曾成杰辩护不力的代理律师王少光在其微博上发表“紧急声明”,其中暗示周强有伙同湖南官员为掩盖“黑打”占财杀人灭口、为保位升官而不择手段“维稳”的嫌疑:“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案发时是湖南省长,在湖南高院判处曾成杰死刑时是省委书记。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审判决,直到2013年3月周强从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长前,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周强当院长后不到三个月核准。”
省湘西自治州风险资产接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整顿集资时期州市领导
- 何泽中:时任中共湘西州委书记。
鼓励集资时期州市领导
各案件审判
荣昌案
2010年1月27日,荣昌案首先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三馆案
- 曾成杰,湖南新邵人,长期从事建筑工程承包和房地产开发,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抓时系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湘西州政协委员,被官方称为“湘西非法集资案主犯”。2012年3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審维持对其“集资诈骗罪”死刑判决。湘西集资问题处置期间任湖南省长、省委书记并因李旺阳事件、唐慧劳教案等“维稳事故”备受诟病的周强于2013年3月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后于6月签发对其的《执行死刑命令》。2013年7月11日,曾成杰的代理律师王少光被其在湖南有关部门的朋友告知,“有关方面下发文件称:‘将对曾成杰执行死刑,防止发生群体事件。’”。2013年7月12日,在代理律师未接到死刑复核裁定书《东方早报》记者谢寅宗:法院未通知家属、未安排刑前会见的情况下,曾成杰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槍決于长沙。
- 曾成杰之妻:邓友云,原系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 曾成杰长女:曾正,原系三馆公司财务部出纳、审计,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 三馆公司多名其他管理人员被判刑。
公务员及亲属破局前提取高息集资款
2008年6月,湘西州各级党政机关内部通知,让干部及家属退出民间融资。当地公务员纷纷提前抽回本金和利息,挤兑潮起。
政府叫停、资金链断裂
2008年7月,当地政府通知融资企业停止支付利息和本金,底层集资者绝望情绪开始蔓延。
据湘西自治州政府有关部门介绍,2008年8月开始,一些集资公司出现了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现象,至8月底,资金链出现断裂的一些集资公司相继宣布降息和延长兑付期限。
2008年8月,老板逃跑的传言四起,集资者聚集三馆公司楼下,曾成杰给聚集的近千人分批开会的形式当面解释,让保安发出了10多盒其本人的名片。8月16日,曾成杰召集投资者开会,宣布当年9月1日后利息降到三分,2009年5月后不再融资,2009年年底付清全部本金和利息。但湘西州和吉首市政府不同意,官方认为三馆公司方案违反政府“三年还清、只还本金、不还利息”的规定,对无力还款的其他集资企业不利。
相比其他困局中的湘西集资企业主,曾成杰自认为完全具有偿还能力,因为三馆公司融资金额有34个多亿,扣去已偿还的26多亿,仅8.2亿未还,而三馆公司的资产有23.8个亿且其融资大部分用于开发三馆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按当时政府认可的资产价格,三馆公司资可抵债。不少群众至今信任曾成杰,案发后一些村委会等单位为其上书作保。曾成杰承诺一年多内还清全部融贷款,并向部分急需群众兑现,触怒了时任吉首市长宋清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