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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议会

图片来自tccc

台中市议会中华民国台中市立法机关[1]

历史

日治时期

日治时期1920年台湾总督府改变地方制度,依相关地方律法台中州成立州协议会,辖下台中市成立市协议会、各街庄成立街庄协议会;全为官派,各地方首长为当然议长,属被谘询职务,任期2年。1935年州(市)协议会改为半官派半民选(有限制性)的州(市)会,11月22日举行第一届市会及街庄协议会员选举,隔年11月举行州议员选举,1939年11月举行第2届选举。

民国时期

1945年12月26日中华民国政府接收日本台湾总督府辖区,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公布《台湾省各级民意机关成立方案》,并且根据国民政府公布的《市参议会组织条例》及《参议员选举条例》,于1946年4月8日成立台中县(市)参议会(任期4年6个月),虽为民意机关,但仍为谘询的性质。

台中市 (省辖市)
  • 1950年4月22日,中华民国政府台湾实施地方自治;10月16日台中市成立省辖市级的市议会,任期二年(实际为二年三个月)。
  • 1955年1月16日,第三届市议会任期二年(实际任期三年一个月,其后两届任期皆为三年)。
  • 1964年2月21日,第六届市议会任期改为四年。
  • 1967年2月21日,第七届市议会任期改为五年两个月。
  • 1973年5月1日,第八届市议会任期再变成五年八个月。
  • 1977年10月,设立台中市议会会史馆,首开台湾各县市议会设置会史馆之创举。
  • 1978年12月30日,第九届市议会,任期缩为四年二个月,其后各届任期皆为四年。
  • 2002年3月1日,第十五届市议会首次产生“平地原住民选区”市议员。
台中县
  • 1946年4月,台中县参议会在台中县政府(台中州厅)大礼堂成立,但开会都在台中县政府(9月移往今彰化员林国小址)礼堂开会。
  • 1951年1月21日,选出首届台中县议员。2月14日,在县政府大礼堂(移往丰原)举行成立大会。
台中市 (直辖市)
  • 2010年11月27日,选出首届直辖市议员共63席。12月25日,首届直辖市议会于丰原区第二办公大楼宣誓成立。
  • 2012年12月24日,迁入位于台中市七期重划区的议政大楼(约27亿新台币)。
  • 2013年7月13日,因苏力台风导致整栋大楼内部空间大量渗水,六楼副议长接待室的天花板更是不堪积水重量而崩落;市府建设局勘验后说明是顶楼空中花园排水系统出问题惹的祸。7月之后,台中市交通事件裁决处台中市原民会陆续迁入闲置中的原台中市议会第二办公大楼,成为合署办公大楼;未来台中市都发局亦计画也迁入此处。

会址搬迁

台中县议会
  • 1946年4月14日,成立于台中县农会食粮部(今台中市自由路1段4号)办公。
  • 1946年5月7日,迁往丰荣水利组合旧址(今台中市民生路)办公。
  • 1946年6月12日,迁往台中县大屯区署(原大屯郡役所)办公。
  • 1954年8月24日,才由台中市 (省辖市),迁回当时的中县丰原镇中山堂(原震灾教化会馆)办公以及开会。
  • 1960年10月11日,新建大厦于丰原中正路。
  • 1990年代,再迁入丰原圆环南路70号(台中县市合并后,台中县议会大楼更名为“台中市议会第二办公大楼”,直辖市议会成立之初于此处开会)
台中市(省辖市)议会
台中市(直辖市)议会
  • 第一代:2010年12月25日,首届直辖市议会于丰原区“台中市议会第二办公大楼”成立办公。
  • 现址:2012年12月24日,迁入西屯区七期重划区之“台中市议会议政大楼”。

编制

行政单位

台中市议会设置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员,下设6室3组。

  • 秘书室
  • 行政室
  • 法规研究室
  • 资讯室
  • 人事室
  • 会计室
  • 议事组
  • 总务组
  • 公共关系组

议会编制

常设委员会

分为民政、财政经济、教育文化、交通地政、警政环卫、工务建设及法规七个委员会。各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员,副召集人两员。

其他
  • 程序委员会:该会召集人由议长担任。
  • 纪律委员会:该会召集人由副议长担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