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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廣播電視局貴州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4〕13號)和《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貴州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14〕3號)設立的,加掛貴州省版權局牌子。

2018年11月,組建貴州省廣播電視局。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廣播電視管理職責的基礎上組建省廣播電視局,作為省政府直屬機構。不再保留貴州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設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單位的審核;取消從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業務的單位變更《出版物經營許可證》[1]登記事項,或者兼併、合併、分立的審核。

2、取消只讀類光盤生產設備引進、增加與更新的審核。

3、取消出版物總發行單位設立從事發行業務的分支機構的審核。

4、取消期刊變更登記地審核。

5、取消圖書出版單位等級評估職責,工作由省出版協會承擔。

6、取消報紙、期刊綜合質量評估職責,工作分別由省報業協會和省期刊協會承擔。

7、取消國產電視劇題材規劃立項。

8、取消有線電視設計、安裝許可。

9、取消舉辦區域性廣播電視節目交流、交易活動審批。

10、取消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事項。

(二)下放的職責:

1、將設立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審批相關職責下放市(州)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2、將縣級廣播電台、電視台變更台標審批職責下放市(州)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3、將開辦視頻點播業務乙種批准職責下放縣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4、將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機關、部隊、團體、企事業單位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的審批職責下放市(州)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5、將個人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境內電視節目的審批職責下放縣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6、將單位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境內電視節目的審批職責下放市(州)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7、將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工程驗收下放市(州)、縣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

8、下放省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其他事項。

(三)承接的職責:

1、音像複製單位、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設立及其變更業務範圍或兼併、合併、分立審批。

2、省內只讀類光盤設備投產驗收工作。

3、地方對等交流互辦單一國家電影展映活動審批。

4、國外人員參與製作的國產電視劇審查。

5、市(州)級廣播電台、電視台變更台標審批。

(四)加強的職責:

1、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公共服務,大力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促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繁榮發展。

2、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指導、協調、推動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

3、加強數字出版以及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的規劃指導和監督管理,推動協調其健康發展。

4、加強着作權保護管理、公共服務和國家授權的國際應對,加大反侵權盜版工作力度。

5、加強「掃黃打非[2]」集中行動、專項治理和大案要案查處等工作。

6、加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對外傳播能力建設,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走出去」工作。

7、創新管理理念和方式,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宣傳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負責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着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貧困和少數民族地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建設和發展;負責擬訂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規劃,制定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的科技創新和教育培訓工作;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對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工作;負責全省新聞記者證的管理;負責國內報刊社、通訊社設在我省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對互聯網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等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進行監管;負責監管網絡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七)負責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與科技融合,依法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落實國家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的政策措施,推進應急廣播建設;負責指導、協調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八)負責印刷業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和廣播影視節目的進口、收錄管理,協調推動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着作權管理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宜。

(十)負責着作權管理和公共服務,組織查處着作權侵權盜版案件;加強軟件正版化管理。

(十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掃黃打非」工作,承擔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對貴州廣播電視台實行行政管理,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十三)承辦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貴州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版權局)設1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對外交流合作處)

負責文電、會務、應急值班、機要、檔案、綜合協調、督查、辦公自動化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安全保密、信訪、計生等工作,指導機關財務、後勤、政務信息化等工作;承擔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着作權管理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宜,承擔全省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工作;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走出去」工作;承擔國際文化協定中有關項目在我省的執行工作。

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辦公室)

研究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管理重大政策,組織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着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的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律事務等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大廳(窗口)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相關工作。

規劃發展處(改革辦公室)

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推動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產業發展;研究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導、協調推進有關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承擔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公共服務處

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保障標準,協調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組織、協調、實施重大公益工程,以及公共服務長效保障機制建設,對貧困和少數民族地區進行扶助,指導監督相關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承擔對口支援、救災、扶貧及新農村建設等方面工作。組織指導全民閱讀和農家書屋後續管理工作。

宣傳處

承擔廣播電視宣傳和播出的指導、監管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省性重大廣播電視宣傳活動及對外宣傳;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動畫片的製作和播出;具體指導貴州廣播電視台的重大宣傳工作;指導廣播電視節目創新創優;組織指導廣播電視節目的監聽監看及違規查處工作。

新聞報刊管理處

承擔報紙、期刊、連續性內部資料性(報刊)出版物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承擔國內報刊社、通訊社設在我省的分社和記者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報紙、期刊內容的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負責全省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違規活動。

電影電視劇處

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承擔電影電視劇製作、發行、放映單位和業務的指導和監管工作;組織對電影、國產電視劇、引進電影電視劇和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動畫片)的內容進行審查;指導、協調全省性重大電影活動;指導電影檔案管理、技術研發工作和電影專項資金管理;承擔對國外人員參與製作國產電視劇審查工作。指導、調控電視劇播出工作。

出版物發行管理處

承擔出版物發行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發行工作;推動發行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

印刷業管理處

擬訂印刷業發展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印刷複製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印刷企業年檢工作,查處印刷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印刷複製行業標準的監督實施和印刷複製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印製;指導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動印刷業轉型升級及新興印刷業發展。

傳媒機構和網絡視聽節目管理處

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承辦縣級以上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電視劇製作單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的建立與撤銷的審查報批工作;承擔境外衛星電視節目接收監管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工作;承擔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內容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

圖書出版管理處(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辦公室)

承擔圖書出版單位和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圖書出版內容和質量進行監管;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教科書的出版工作,查處圖書出版單位和圖書出版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書號管理工作。

市場監管處(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執行「掃黃打非」工作方針政策,擬訂全省「掃黃打非」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的大案要案;依法對全省廣播影視相關設備設施進行監管;承擔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版權管理處

貫徹落實版權和着作權保護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承擔本省國家享有着作權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對作品的着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進行管理;對涉外着作權貿易、涉外着作權合同登記、外國作品着作權認證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着作權涉外條約有關事宜,組織查處着作權領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協調版權產業建設與發展,指導版權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版權產業群建設;組織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

科技處

擬訂新聞出版及印刷業、廣播影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科技發展規劃、政策、行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組織開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的科技創新、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承擔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和監管,組織落實三網融合的政策措施;推進應急廣播建設;==廣播電視專用頻段規劃,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承擔廣播影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廣播影視質量技術監督、監測和計量檢測工作。

數字出版管理處

承擔互聯網出版、數字出版、音像與電子出版等新聞出版業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音像複製單位、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設立、變更業務範圍或兼併、合併、分立許可管理;負責省內只讀類光盤設備投產驗收工作;承擔數字出版內容、產業和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對網絡文學、網絡書刊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監督管理。

財務處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項目、政府採購、內部審計工作及各類專項資金監管。

保衛處

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人事處

承擔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從業人員職(執)業資格管理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承擔機關黨建有關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

省紀委派駐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版權局)紀檢組、省監察廳派駐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版權局)監察室,行政編輯5人。其中,紀檢組長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監察室副主任1名。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

人員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版權局)機關行政82名。其中:局長(省版權局局長)1名、副局長4名,省版權局專職副局長1名(副廳長級),總工程師1名;處級領導職數25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