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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山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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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山管理局,为中华民国台湾省(后并入升格后的台北市)曾经存在之县级行政区,接受台湾省政府(后改隶台北市政府)监督,办理台湾省(后为台北市)委办事项及督导区内地方自治事项[1]。辖区内有民选的台北县议员参加台北县议会,审议该局年度预算及进行施政报告,经费均由台湾省政府专案补助该局辖内地方建设。旧称草山管理局,以台北县的士林、北投两镇为辖区。于1974年撤销的地方行政权后,只负责风景区维护与管理。
目录
沿革
1949年7月14日,台湾省政府开始筹备草山管理局,商借台湾省立台北商业学校(今日的国立台北商业大学)设暂作临时筹备办公处。
1949年8月10日,草山管理局筹备处迁往草山众乐园公共浴池(今日的台北市教师研习中心)办公。8月26日,台湾省政府将当时台北县所辖的士林镇及北投镇(今台北市士林区及北投区)划出成立草山管理局,以境内的草山命名,并任命施季言为局长。
1949年11月12日,草山管理局迁移逸园办公。
1950年3月31日,经台湾省政府委员会第一四三次会议通过改称草山为阳明山。4月26日,草山管理局改称为阳明山管理局。4月29日,草山警察局改称为阳明山警察所。
1968年7月1日,阳明山管理局士林镇及北投镇划入台北市,全称为“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士林区”及“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北投区”。士林区及北投区,仍由县级行政区阳明山管理局管辖。
1974年1月1日,台北市政府去除阳明山管理局的地方行政权,改称“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只负责风景区维护与管理。北投区和士林区始由台北市政府直接管辖。
1977年1月1日,“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降为“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处”,改归台北市政府民政局管辖,不再是市府第一级单位。
1980年1月,阳明山管理处由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程管理处接管人员业务,再降为“阳明山公园管理所”;原阳明山管理处第一组则另成立“台北市中山楼管理所”。
特色
开路的紫禁城
草山管理局自台北县政府手中接手管理士林、北投两镇的地方行政与自治事务,打破国民政府过去管理局不兼管地方行政事务的惯例,并影响之后于1949年10月成立的四川省北碚管理局,亦仿效草山管理局接管辖区地方行政,故管理局纳入行政区划体系,应自草山管理局始。另外,阳明山管理局也兼负保卫中华民国决策中心的重责大任,因此局长一向由将级军官或党政机要官员派任,形同时任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的另一个侍卫长,地位实质上高于其他县市长。
台湾唯一的市辖县级行政区
在阳明山管理局尚未改隶台北市(直辖市)前,行政院就已决定阳明山管理局一切制度与权限援例照旧办理。并入台北市之后,当时局长潘其武试图依照过去在台湾省台北县议会报告的往例,改在台北市议会里就其所辖之士林区、北投区行政事务提出施政报告并接受质询,从而与市府引起争执。经协调后,局长潘其武如愿上台,巩固阳明山管理局原有的实质行政区地位,导致台北市政府对阳明山管理局的指挥监督力不从心,士林、北投2区的地方建设与行政工作也因为在阳管局领导下,无法和台北市其他14个市辖区完全配合一致。例如,时任台北市市长高玉树进行的全市红砖人行道更新工程,在阳明山却是石片;台北市门牌号码的奇偶数规则,目前的士林与北投仍充满例外情形。
市长与局长的冲突
局长潘其武虽身为市长高玉树的下属,然而其自视实质政治地位高于市长高玉树,故公然与市长高玉树以“挂羊头卖狗肉”等粗俗俚语的言语对骂,加上因此衍生台北市政府拒绝编列阳明山管理局预算、争夺台北市立士林国民中学校长任命权等冲突,为此市长高玉树特地在总统蒋中正下班时,前往当时阳管局兴建的双溪公园附近路口指挥交通,除争取总统蒋中正的好印象,同时也意在宣示台北市对阳明山的“主权”。双方对峙到1972年局长潘其武于任内逝世,以及市长高玉树高升后方不再浮上台面,然后继任市长张丰绪与局长金仲原明争虽无,但暗斗仍不断,故为解决此问题,行政院修订原来的阳明山管理局组织规程,自1974年去除阳明山管理局的地方行政权力,恢复过去中央政府在中国大陆时期,管理局只负责风景区维护与管理的旧制。之后再于1977年将管理局降为管理处,改归台北市政府民政局管辖,不再是市府的第一级单位;其后管理处一再降级,目前仅为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程管理处阳明山公园管理所。而曾由阳明山管理局管辖的中山楼则于1986年改隶国父纪念馆阳明山中山楼管理所。2012年5月20日再改由国立台湾图书馆管理,隶属教育部。
身分证号码英文代号
过去阳明山管理局所管辖的北投士林地区所使用的身分证是以Y为代号,而因台北市于1967年升格为直辖市,阳明山管理局归台北市管辖,其所属的北投镇和士林镇更改为北投区和士林区。虽然北投士林两区属于台北市的行政区域,但两区的仍然由阳明山管理局负责管辖。因此在1974年之前,在这两区报户口所得到的身分证号码代号仍然不变。直到1974年阳明山管理局虚级化以后,台北市正式获得北投士林两区的管辖权,故自该年度起,在两区报户口所登记之身分证号码,其代号也改为使用台北市的A。
由于这些因素使得Y成为了中华民国身分证号码中,第一个被取消的英文代号。
编制
初建时期
管理局置简任局长一人,由台湾省政府任命;另置主任秘书一人襄理政务。局长及各单位主管,列席台北县议会进行施政报告。
所辖单位:
- 总务科
- 行政科
- 工务科
- 警务科
- 主计室
- 人事室
- 卫生事务所
裁撤前夕
管理局置简任局长一人,由行政院任命;另置主任秘书一人襄理政务。局长及各单位主管,列席台北市议会进行施政计画与工作报告。
直属单位:
- 秘书室
- 民政处
- 建设处
- 财政科
- 教育科
- 兵役科
- 农林科
- 地政科
- 总务科
- 安全室
- 研究发展室
- 主计室
- 人事室
附属单位:
- 警察总所-士林警察所、北投警察所(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北投分局)
- 卫生院-局立阳明医院(今台北市立联合医院阳明院区)
- 税捐稽征处
- 民防指挥部
- 地政事务所(今台北市士林地政事务所,辖士林、北投)
- 公园管理处
- 家畜疾病防治所
- 垃圾堆肥处理场
- 养护工程队
- 自来水厂(今台北自来水事业处阳明分处)
- 局立图书馆(今台北市立图书馆北投分馆)
- 公墓火葬管理所
- 阳明养老院(今台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历任局长
台湾省草山管理局暨筹备处时期
- 第1届:施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