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汽車行業協會
上海市汽車行業協會SHANGHAI AUTOMOTIVE TRADE ASSOCIATION(縮寫:SATA),成立於1996年,為本市汽車行業企事業單位自願組成的跨部門、跨所有制的非營利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法人[1]。
目錄
會員單位
協會現有會員單位300家,主要以註冊地在上海的轎車、大客車、載重汽車、專用車、改裝車、摩托車、拖拉機等整車製造和零部件生產企業為主,同時吸收部分與汽車行業相關鏈的科研院所、金融服務、汽車整車和零部件銷售等企事業單位參加,包含多種經濟成分。會員單位的產量、銷售收入、利潤等主要經濟指標,均占全市行業總量的95%以上。
協會宗旨
協會職能
為會員企業提供行業信息服務、國內外貿易洽談服務、法律諮詢服務、會展服務等。參與有關行業發展、行業改革以及行業利益相關的政府決策論證,提出有關經濟政策和立法的建議,參加政府舉辦的有關聽證會,接受政府委託編制上海汽車行業規劃。參與行業內企業發展規劃和投資項目的前期諮詢工作。推薦評選着名商標和名牌產品。開展行業統計、行業調查、發布行業信息。組織行業內人員培訓。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等。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名稱為上海市汽車行業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英文譯名: Shanghai Automotive Trade Association。英文縮寫:SATA。
第二條 本協會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上海市行業協會暫行辦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政府體改辦、市民政局關於本市行業協會業務主管部門管理職責劃分和相關工作銜接意見的通知》精神組建。由上海地區的汽車及其零部件企業和科研、院校等法人自願組成的,跨部門、跨所有制的,非營利性的行業性社會團體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以政府經濟發展戰略為指導,在行業管理中發揮積極作用,為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促進上海汽車工業的發展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的行業業務主管單位是上海市經濟委員會,協會業務主管單位是上海市行業協會發展署,登記主管機關是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本協會同時接受上海市經濟委員會、上海市行業協會發展署、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任務和業務範圍
第五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是:調研培訓、諮詢服務、編輯出版、產品展覽、信息發布、技術交流等。
第六條 本協會的任務如下
(一)宣傳貫徹國家關於汽車行業的各項方針、政策,促進企業提高國內外市場競爭力。
(二)收集、整理國內外汽車行業的技術、管理、市場等方面的信息,並辦好刊物向會員傳遞。
(三)組織市場拓展,發布市場信息,推介行業產品。
(四)代表本行業向有關國家機關反映涉及行業利益的事項,提出經濟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五)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代表行業內相關企業向政策有關部門提出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或者採取保障措施的申請,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完成相關調查。
(六)制訂行業內爭議處理的規則和程序,對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或者會員與消費者之間就行業經營活動產生的爭議事項進行協調。
(七)制訂並監督執行本行業行規行約,恪守誠信原則。對違反行規行約,損害行業整體形象的會員,採取相應的行業自律措施;對違法經營的企業,建議政府有關部門予以查處。
(八)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轉移或者委託協會承擔的行業評估論證、技能資職考核、行業統計、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技術標準的制訂等職能。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是團體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依法取得工商部門核准登記或經國家批准的本行業企、事業單位和科研單位、院校、及其它經濟組織;
(二)承認本協會的章程;
(三)自願加入本協會。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由協會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秘書處審核同意,並發給同意吸收入會的有關文件。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舉辦的有關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服從行規行約,維護行業利益。
(二)完成協會委託的工作,支持並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
(三)按規定繳納會費。
(四)主動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報表。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向協會遞交書面函件。
會員如果在兩年內無故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協會章程的,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與會者通過,予以公示除名。
視頻
上海市汽車行業協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什麼是:法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搜狐,2020-09-11
- ↑ 加強行業自律 是關鍵,搜狐,2018-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