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簡稱中國-新西蘭自由貿易協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新西蘭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於2008年4月簽署。該協定涵蓋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等領域,還涉及國防、法律、人權、多邊貿易、地區安全等議題,是中國與其他國家簽署的第一個全面的自由貿易協定,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發達國家達成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該協定也是新西蘭繼1983年與澳大利亞簽署的澳新更緊密經貿關係協定後最大的貿易協定。新西蘭國會在2008年7月通過該協定,10月1日協定生效,將在未來11年逐步實施,於2019年完全落實。2019年11月,兩國同意升級現有的自由貿易協定。
目錄
協定內容
該協定共214條,分為18章,在WTO基礎上制定。到2008年10月,37%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到新西蘭的產品及35%新西蘭出口到中國大陸的產品將取消進口產品關稅。2016年1月1日前,新西蘭將取消全部自華進口產品關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6%自新西蘭進口產品關稅。
根據協定,新西蘭將為中醫、中餐廚師、中文教師、武術教練、中文導遊等5類職業提供800個工作許可,同時允許來自中國的車工、焊工、計算機應用工程師、審計師等20類職業至少1000個工作名額[1]。
反應
新西蘭出口商如乳品公司恆天然和新西蘭海產業議會等對協定表示歡迎。新西蘭貿易公會則反對該協定加入輸入勞工的條文,稱中國大陸勞工可能會被剝削和獲得較低工資。
雖然該協定得到該國最大的兩個政黨新西蘭工黨和新西蘭國家黨的支持,新西蘭優先黨、新西蘭綠黨和毛利人黨持反對態度,綠黨成員認為協定會影響新西蘭勞工的就業機會。
歷史
談判歷時3年。2004年11月19日,新西蘭總理海倫·克拉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在智利聖地牙哥舉行的APEC會議期間宣布,兩國展開自由貿易協訂的談判。首輪談判於2004年12月舉行。2006年4月,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訪問新西蘭,與克拉克共同確定了1至2年內雙方達成自由貿易協定的目標。2007年,胡錦濤和溫家寶與克拉克多次會晤,就《協定》進行商討。經過15輪談判,2007年12月,雙方最終就《協定》涉及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於2008月4日由中國商務部部長陳德銘與新西蘭貿易部長菲爾·戈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簽署,並將在雙方完成相關國內程序後正式生效。
2019年11月,兩國同意升級現有的自由貿易協定[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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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國際司,2008-04-07
- ↑ 新西蘭政府讚賞新中結束自貿協定升級談判 ,新華網,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