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西兰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于2008年4月签署。该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领域,还涉及国防、法律、人权、多边贸易、地区安全等议题,是中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也是新西兰继1983年与澳大利亚签署的澳新更紧密经贸关系协定后最大的贸易协定。新西兰国会在2008年7月通过该协定,10月1日协定生效,将在未来11年逐步实施,于2019年完全落实。2019年11月,两国同意升级现有的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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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内容
该协定共214条,分为18章,在WTO基础上制定。到2008年10月,37%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到新西兰的产品及35%新西兰出口到中国大陆的产品将取消进口产品关税。2016年1月1日前,新西兰将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6%自新西兰进口产品关税。
根据协定,新西兰将为中医、中餐厨师、中文教师、武术教练、中文导游等5类职业提供800个工作许可,同时允许来自中国的车工、焊工、计算机应用工程师、审计师等20类职业至少1000个工作名额[1]。
反应
新西兰出口商如乳品公司恒天然和新西兰海产业议会等对协定表示欢迎。新西兰贸易公会则反对该协定加入输入劳工的条文,称中国大陆劳工可能会被剥削和获得较低工资。
虽然该协定得到该国最大的两个政党新西兰工党和新西兰国家党的支持,新西兰优先党、新西兰绿党和毛利人党持反对态度,绿党成员认为协定会影响新西兰劳工的就业机会。
历史
谈判历时3年。2004年11月19日,新西兰总理海伦·克拉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在智利圣地牙哥举行的APEC会议期间宣布,两国展开自由贸易协订的谈判。首轮谈判于2004年12月举行。2006年4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访问新西兰,与克拉克共同确定了1至2年内双方达成自由贸易协定的目标。2007年,胡锦涛和温家宝与克拉克多次会晤,就《协定》进行商讨。经过15轮谈判,2007年12月,双方最终就《协定》涉及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于2008月4日由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新西兰贸易部长菲尔·戈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并将在双方完成相关国内程序后正式生效。
2019年11月,两国同意升级现有的自由贸易协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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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际司,2008-04-07
- ↑ 新西兰政府赞赏新中结束自贸协定升级谈判 ,新华网,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