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植物保护学会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China Society of Plant Protection)是由全国植物保护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和相关单位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1],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于1962年6月成立。
据2019年1月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官网显示,学会有个人会员2万余名和单位会员158个;下设20个分支机构,并与全中国31个省(市、区)植物保护学会建立了业务联系和指导关系;学会主办期刊有《植物保护学报》(双月刊)和《植物保护》(双月刊),协办期刊有《中国生物防治学报》、《植物检疫》和《生物安全学报》。
目录
历史沿革
1962年7月,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成立大会在哈尔滨召开,选举出第一届理事会。
1978年7月,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在太原成立第二届理事会。
1981年10月,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在青岛成立第三届理事会。
1985年4月,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在苏州成立第四届理事会。
1989年10月,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在安徽屯溪成立第五届理事会。
1993年10月,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在济南成立第六届理事会。
1997年11月,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在郑州成立第七届理事会。
2001年9月,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在成都成立第八届理事会。
2016年11月,学会成立了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党委和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办公室党支部。
2017年11月,学会党委和学会办公室党支部与学会理事会同步换届。
2022年7月,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法人由陈万权变更为周雪平。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最高权力机构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或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订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2]、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学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十)审议学会年度工作和财务报告;
(十一)履行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分支机构
据2019年1月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官网显示,学会下设20个分支机构,并与全中国31个省(市、区)植物保护学会建立了业务联系和指导关系。
视频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涨知识】“社会组织”知多少?,搜狐,2019-08-30
- ↑ 分支机构那些事,一文全明白!,搜狐,2018-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