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
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 CAR MODELLING ASSOCIATION OF CHINA),缩写为:CMAC,成立于1995年12月。 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社会团体[1],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也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车辆模型联合会及相应的国际车辆模型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
目录
建设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车辆模型工作者和爱好者,密切与有关社团组织的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宣传和推广车辆模型运动,丰富青少年和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促进车辆模型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增进与各国车辆模型组织、爱好者之间的友谊,加强与国际车辆模型联合会的联系与合作。
理事成员
主 席:
赵明宇(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主任)
副主席:
张西岭(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副主任)
蔡东青(广东奥迪玩具实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司 库:
蔡禹龙(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财务部主任)
秘书长:
毕东海(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空模部主任)
副秘书长:
殷 力(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空模部)
霍保京(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组织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英文全称:CAR MODELLING ASSOCIATION OF CHINA ,缩写为:CMAC。
第二条 本会是由车辆模型爱好者、有关专业人士和相关单位(团体)自愿结成的专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车辆模型爱好者和工作者,遵守宪法[2]、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密切与有关社团组织的合作,宣传推广车辆模型运动,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促进车辆模型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加强与世界和各国车辆模型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第四条 本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总部设在北京。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法规及国际车辆模型组织的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全国车辆模型运动的发展,推动群众性普及活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二)根据《体育法》的规定,制订车辆模型运动的发展规划、计划。实施对全国车辆模型竞赛、表演和有关活动的组织。
(三)制订、修改车辆模型运动竞赛规则、规程;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审定国家协会认证的车模器材。
(五)组织科学研究和技术交流。
(六)培训教练员、辅导员,组织优秀运动员集训。
(七)开展与国际车辆模型组织和各国车辆模型协会的联络和交往。
(八)完成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基层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爱好并积极参与车辆模型运动或在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对发展我国车辆模型运动做出过重大贡献的各界人士、海外同胞,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团体会员提交社团组织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团体会员有申办协会全国性活动的优先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宣传车辆模型运动,促进群众性车辆模型运动的普及和发展。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审议通过有关提案决议;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接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热爱车辆模型运动并愿为其服务的。
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并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并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主席为本会法定代表人。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副主席或秘书长担任,但须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并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本会根据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设立普及指导、竞赛裁判、新闻宣传、市场信息等专项委员会。依据本章程制订相关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细则。专项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组成。主任、副主任由全体委员推选产生并报理事会 (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参考文献
- ↑ 社会团体所有权包含哪些内容,搜狐,2019-04-12
- ↑ 【宪法宣传】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搜狐,2021-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