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民政廳
雲南省民政廳,是雲南省政府組成部門。內設機構16個:辦公室、優撫處、安置處、救災處、社會救助處、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區劃地名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社會事務處、規劃財務處、對外合作處、民間組織管理一處、民間組織管理二處、民間組織管理三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處、人事處(社工處)[1]。
目錄
機構職能
(一)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制定部門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指導和監督州(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三)擬訂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負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全省優撫工作,承擔雲南省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含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安置政策和計劃,指導軍供站、軍隊離退休人員服務的工作。
(五)擬訂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評估並統一發布災情,申報、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承擔雲南省減災委員會有關具體工作。
(六)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生活無着落人員救助工作。
(七)擬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鄉鎮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的遷移審核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審批。
(八)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眾權益保障工作;擬訂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有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有關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參與擬訂在滇國際難民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在滇難民的臨時安置和遣返事宜。
機構設置
另設直屬機關黨委和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紀檢組、監察室
參公管理事業單位1個: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內設三個處室:綜合處、組織聯絡處和宣傳調研處)
廳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8個:省民政廳信息中心、省救災物資儲備中心、省救助管理站、省殯葬事業管理服務中心、省軍隊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省榮譽軍人康復醫院、省假肢矯形康復中心。
處級單位1個:省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辦公室
廳直屬副處級事業單位4個:省民政廳機關服務中心、省軍供站、省地名檔案館、省收養中心。
廳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3個:省榮軍招待所、省民政服裝廠、省老年之家敬老院。
視頻
雲南省民政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姜山任雲南省民政廳黨組書記 前任孫青友已任民族文化宮主任 ,搜狐,2019-09-09
- ↑ 雲南省民政廳機構職能,雲南省民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