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護種
傘護種(英語:Umbrella species),即保護傘物種,是一種選擇作出保護-相關的決策,通常是因為保護這些物種間接地保護了其他許多物種組成的生態群落其棲息地。因為很難確定許多物種的狀況,物種保護可能是主觀的。傘類可以用來幫助選擇潛在保護區的位置,找到這些保護區或保護區的最小尺寸,並確定生態系統的組成,結構和過程。
概述
傘護種是保護生物學中的一個概念,指那些生存環境需求能夠涵蓋許多其他物種生存環境需求的物種。通過保護傘護種可以同時對其他物種提供保護傘,故被稱為傘護種。傘護種可用來確定應被保護的生存環境的類型與面積,常用於自然保護區的規劃。
1984年生態保護學家布魯斯•威爾科克斯(Bruce A. Wilcox)最早提出傘護種概念,他認為「 傘護種就是選擇一個合適的目標物種,這個目標物種的生境需求能涵蓋其他物種的生境需求,從而對該物種的保護,同時也為其他物種提供了保護傘,這種目標物種的生境需求應綜合了其他種類生境需求的信息」。
定義
常用定義有二:
- 1.「其要求包括許多其他物種的廣泛物種」:
具有大面積要求的物種,對其進行保護可以為擁有相同棲息地的其他物種提供保護。
- 2.「傳統的繖形物種,高等脊椎動物的相對大體和廣泛的物種」:
在土地利用管理中,傘類物種作為一種保護工具的使用受到了廣泛的爭論。布魯斯•威爾科克斯(Bruce A. Wilcox)首次使用該術語,他將繖形物種定義為其最小面積要求至少與通過建立和管理保護區而尋求保護的其餘社區一樣全面。
管理
科學家發現,傘效應為管理生態群落提供了更簡單的方法。其他人則認為,結合其他工具可以建立更好的土地管理儲備,以保護更多物種,而不僅僅是僅使用繖形物種。無脊椎動物物種可以成為很好的保護傘物種,因為它們可以保護較舊的獨特生態系統。在某些情況下,傘類物種已經保護了很多面積,這對周圍物種是有利的。Dunk,Zielinski和Welsh(2006年)報導說,北加州的保護區(克拉馬特h-西斯基尤森林)被留給北部的斑,也保護了軟體動物和sal在那個棲息地內。他們發現,留給北部斑點貓頭鷹的保護區「可以作為評估的分類單元的合理的粗濾器保護傘物種」。
相關法令
《瀕危物種法》
美國實施《瀕危物種法》自1987年以來,海灣棋盤蝴蝶就一直處於「瀕危物種名錄」中。兩位學者Launer和Murphy(1994)試圖確定這種蝴蝶是否可以被認為是保護其棲息的天然草地的保護傘物種。他們發現,《瀕危物種法》存在漏洞,但不包括聯邦政府保護的私有財產植物。但是,《加州環境質量法案》加強了州環境保護法規。傘護種有著人們的主觀意識與自然生態間的權衡,使用瀕危物種法保護所謂的繖形物種及其棲息地可能會引起爭議,某些州(例如加利福尼亞州)在保護整個生物多樣性方面的執法力度不佳,有待日後保護意識加強得以完善。
典型實例
"傘護種",是指選擇一個覆蓋範圍廣、容易研究、容易追蹤的物種建立保護區,在保護這個選定物種的同時,也像傘一樣連帶保護了整片區域的其它物種。例如中國大陸貓熊就是「傘護種」,不但保護了它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還涵蓋了區域內的物種 [1]。
黑面琵鷺和水雉
黑面琵鷺一樣的保護傘物種(umbrella species),保護牠有如撐起一把傘,其他物種也蒙受好處;只要重點放在牠身上,其他物種也會跟著受到保護,因黑面琵鷺而聲名大噪的七股溼地,位於曾文溪出海口向北的海埔地,原本只是一般的溼地生態,因受黑面琵鷺的青睞,選在此地作為渡冬的棲息之所。除了大批的黑面琵鷺之外,每年冬天到隔年春天還有海鷗、鷺科、鷸行鳥科等水鳥,以及蟹類、紅樹林等豐富的生態景觀,而成為保護區[2]。
「台南市野鳥學會」的水雉生態教育園區與「友善大地有機聯盟」合作,加入「綠色保育行動」,以無毒方式耕作菱角田,讓水雉扮演「保護傘」的重要角色,把關濕地環境健康,透過行動維護水雉棲息環境自然保育,同時也兼顧食安。[3]
貓熊
2017年4月10日,四川涼山州冕寧縣冶勒自然保護區內,放歸近4年的貓熊通過技術修復生態環境,貓熊棲息地有包括川金絲猴等在內的8000多種野生動植物,學者建議成立國家公園體制加強對貓熊的保護,也促進整個區域生物多樣性的保護[4]。
北美斑點貓頭鷹
影片
參考資料
- ↑ 憑什麼大熊貓要受到保護?因為它是個合格的「傘護種」!每日頭條
- ↑ 黑面琵鷺來了!「台江黑琵季」10月台南登場 東森ETtoday旅遊雲
- ↑ 水雉成為菱角田「保護傘」 農田保育行動兼顧食安東森ETtoday寵物雲
- ↑ 發揮好大熊貓的傘護功能(新時代新步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