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交通局
興安盟交通局,興安盟地處內蒙古自治區東北部,大興安嶺[1]南麓,幅員遼闊,資源豐富。總面積59806平方公里,全盟164萬人,是一個多民族居住區,蒙古族約占40%。轄1個縣、2個市、3個旗,75個鄉(蘇木、鎮),853個行政村(嘎查),10國營農牧場,1個林業局(牙克石林管局所屬),2個森林經營局,興安盟行政公署駐烏蘭浩特市。興安盟境內有通霍、白阿兩條鐵路穿越,有開往北京、長春、哈爾濱的始發列車,有飛往北京,呼和浩特市和滿洲里市的定期航班。到2005年底全盟公路總里程達到10403公里,其中:國道481公里;省道526公里;邊防公路95公里;縣道1645公里;專用公路168公里;鄉、村道7488公里。公路密度15.9公里/百平方公里。G111國道、省際大通道自西南至東北貫穿全盟,與G302國道、S201省道、S203省道交叉成為興安級公路網的骨架,形成了以烏蘭浩特市為中心,干支結合的公路網。出境公路有17條。和毗鄰省、盟市均有公路可通。
目錄
簡介
盟設1個公路管理局,轄10個公路管理所,1個邊防公路機械化養護隊,全盟設25個道班,對國省幹線及邊防公路實行管養。到2006年上半年,興安盟共有營運車輛13326輛,其中:營運客車360輛,營運出租車2178輛,營運貨車10789輛,年完成客運周轉量50900萬人公里;貨運周轉量232000萬噸公里。主要運輸物資有糧食、煤、化肥、礦石、建材等。興安盟共有汽車站6個。營運班線279條,跨盟市17條,跨省23條,營運里程26198公里。鄉鎮(蘇木)班車通車率達到100%。並與東北三省及環渤海灣一些地區和重要城市通了班車。興安盟設有公路運輸管理處,旗縣市設公路運輸管理所,負責執行公路運輸的方針政策和本地區公路運輸業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並監督實施國家自治區和盟行署關於公路(水路)交通行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和實施我盟交通行業有關規定、標準、細則。
2、研究制定並貫徹實施全盟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化和交通建設、固定資產投資、運輸生產、職工教育、科研等長短期等規劃。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工作。
3、按上級要求和我盟實際情況,及時向盟行署提供發展交通的決策依據,為盟行署當好參謀。
4、負責對全盟重點物資運輸、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
5、負責組織實施重點公(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的落實。負責制定公路建設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公路建設項目的行業管理、公路建設市場准入審查、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公路工程的質量監督和造價管理,負責對合資、貸款投資及BOT形式(建設、經營、回收)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行使管理權。
6、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
7、組織公路及其設施的建設、維修;負責公路建設市場、運輸市場、客運出租汽車、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
8、組織水運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規費稽徵;負責水上運輸行業管理;實施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負責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工作;實施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9、負責編制全盟交通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計劃,根據國家和自治區制訂的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行業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
10、負責交通戰備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公路(水)路戰備工作和應急運輸,組織全盟交通戰備工程建設的實施與管理。
11、按《公路法》的規定,負責全盟境內國省及邊防公路養護與管理。
12、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盟交通各項資金的管理和分配使用,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審計、檢查,指導全盟交通系統財務工作,監督管理全盟國家交通資產。
13、指導全盟交通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全盟交通系統宣傳工作。
14、負責全盟物流業管理。
15、負責全盟運輸場、站、口岸路建設管理。
16、負責全盟收費公路的建設與管理(包括:以「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方式建設的公路,BOT方式建設的公路,企業法人墊資建設的公路和公路經營權有償轉讓公路的管理)。
視頻
興安盟交通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大興安嶺概況地球城, 2020-09-08
- ↑ 興安盟交通運輸局關於2016年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公開的說明,興安盟行政公署,2017-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