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裕,直隶人,清朝官员。
刘裕于1729年(雍正7年)前往台湾担任台湾府海防补盗同知,不久旋即接替王汧,于台湾担任台湾府淡水补盗同知。台湾府淡水补盗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于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至新竹,因此实为北台湾的实际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