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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北京市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於2017年2月24日在北京成立,是北京法院在昌平區舉行「向馬彩雲烈士致敬」系列紀念活動時宣布成立的,援助、協調、指導三個方面的職責,確保法官依法履行審判職責不受違法追究和不受違法侵害。

目錄

成立信息

2017年2月24日,北京法院研究決定成立北京市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1],從全市三級法院資深法官中推選委員。

主要職責

一是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給予援助,通過接受法官援助申請,梳理損害法官權益普遍性問題,發出保障法官權益的聲音;

二是協調、督促法官權益保障措施的落實,敦促並充分依靠各級法院及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法官權益保障工作機制,推動各項保障措施落地生根;

三是指導法官正確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確保法官依法履行審判職責不受違法追究和不受違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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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新:讓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成為廣大法官的「娘家」

7月18日上午,第一屆中國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中國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主任徐家新出席會議時強調,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近期召開的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和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的部署,全面完善法官權益保障機制,切實發揮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的職能作用,努力開創法官權益保障工作新局面。

徐家新指出,一段時期以來,暴力侵害法官及其家屬合法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有的已經危及到了法官的生命。侵害法官的人身安全,不僅是對法官個人的侵害,更是對司法權威和法律秩序的公然挑戰。黨中央高度重視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工作,把法官權益保障納入司法體制改革整體框架之中。各級人民法院要緊緊抓住司改有利契機,拿出行之有效的辦法和措施,完善工作機制、狠抓工作落實,暢通法官權益受到侵害的救濟渠道,着力解決「當事人違法成本過低、法官救濟成本過高」的突出問題,切實扭轉法官權益屢屢受到侵害的被動局面,為廣大法官創造一個安全、順心、和諧的工作環境。

徐家新強調,開展法官權益保障工作,各級法院是第一主體責任,院長是第一責任人。各級人民法院要認真落實中辦、國辦下發的《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實施辦法》,結合實際,儘快建立科學合理的法官權益保障規範體系,明確責任分工,落實責任到人。要進一步豐富、拓展法官協會[2]的職能範圍和工作領域,把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建成為廣大法官的「娘家」,為法官依法履職「撐腰鼓勁」。要暢通救濟渠道,建立起「應急處置、調查取證、依法懲處、跟蹤反饋」的全流程處置工作機制。要注重利用人民法院信息化平台,針對法官權益保障工作設置規章制度、權益動態、典型案例等工作模塊,確保第一時間啟動法官維權程序,努力實現法官維權案件「事事有回應、件件有着落」。

徐家新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建立風險預防化解機制,嚴格落實當事人入院安檢制度,實行辦公區與審判區隔離,明確法警在維護法庭秩序、保證法院辦公秩序、保障法官人身安全等方面的職責,着力提高法官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完善法官風險評估機制,對承辦矛盾糾紛大、涉及人數多、對立情緒嚴重、當事人有暴力傾向等高風險案件的法官,實行重點保護。要建立法官申請保護制度,特殊保護方式可包括必要時由司法警察提供24小時保護或持續保護;對於經常沖鬧法庭、上訪鬧事、揚言威脅法官的有關人員,必要時應對其採取限制性措施。要積極與當地公安機關建立、完善聯防聯動機制,切實加強人民法院治安保衛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部門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的45名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委員出席會議。會議審議了中國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成立以來工作情況,通過了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工作規則,選舉確定了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以及常務會議成員。全國人大代表李亞蘭、全國政協委員陳志列作為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特邀委員代表出席了會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