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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警察局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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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簡稱臺中市警察局臺中市警局中市警局),為臺中市最高警察行政機關,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以及臺中市政府。負責臺中市的警察行政、人事等事務以及維護地方治安。下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東勢、豐原、大雅、和平、大甲、太平、霧峰、清水、烏日 等15個分局,總局設於潭子區

目錄

歷史

  • 1895年(明治28年)日本領有大清帝國台灣省,8月24日台灣總督府頒布《民政支部及出張所規程》,民政支部(原清朝臺灣府,轄今臺中縣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區域)下設庶務、殖產、警務三課,最初由日本本土調配警務人力支援,此為台灣正式配置專門警察機構之始。當時地方行政基層係以警察為中心,除一般治安維護業務外,舉凡政治思想、結婚生子、戶口管理,還有鴉片管理、公共衛生、徵收稅金、物資分配、地政調查等,也都是警察業務。
  • 1896年(明治29年)臺灣進入民政時期,中央由台灣總督府民政部內務部設警保課;地方制度改為「三縣四廳」,其中民政支部改為台中縣,下設內務、財務、警察課。
  • 1897年(明治30年)台灣總督乃木希典根據六三法自行頒布三段警備法(台灣特別法)以三段警備制來整治台灣治安,隔年2月廢除。6月台中縣依台灣總督府府令第23號分設南投、台中、葫蘆墩犁頭店牛罵頭大肚彰化和美線鹿港二林北斗社頭員林埔裏社警察署
  • 1898年(明治31年)8月,新任總督兒玉源太郎頒布《台灣保甲條例》與《台灣保甲條例施行細則》,民政長官後藤新平辜顯榮任「保甲總局」首任局長,地方各莊設「聯莊保甲局」以協助警察維護地方治安,日治台灣的保甲制度形成。
  • 1901年(明治34年),台灣總督府民政部改設警察本署,地方制度改為「二十廳」;台中廳下設總務、稅務、警務課。
  • 1919年(大正8年),警察本署改稱警務局。
  • 1920年(大正9年)9月1日台灣地方制度改為「五州二廳」;台中州知事官房、內務部、警務部,轄下郡役所設警察課,市役所設警察署與分署,台中警察署成立(府令51號),設有司法、行政、衛生、戶口等四係;轄下設有第一監視區(初音町寶町新富町三間警察官吏派出所)、第二監視區(橘町櫻町樹子腳等三間警察官吏派出所)。
  • 1934年(昭和9年),由台中州土木課營繕係設計、監工的台中警察署廳舍落成(今臺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
  • 1941年(昭和16年)台中州聯合保甲協會成立,共有保正55名、甲長567名,壯丁團共有團長9名、副團長19名、壯丁347名。
  • 1945年(民國34年)中華民國政府接收日本台灣總督府管轄地區,12月15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省轄市警察局組織暫行規程」成立臺中縣警察局臺中市警察局。臺中市警察局初設3課、3室、2隊、2分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共11個派出所);臺中縣警察局最初轄區範圍涵蓋今彰化縣南投縣
  • 1947年2月1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將臺中縣北屯西屯南屯等三個鄉劃入臺中市管轄,北屯區劃入第二分局負責,原管轄西屯與南屯的警察局(1945年12月15日成立)則更名為「第四分局」。2月28日228事件爆發後,臺中市警察局將第一分局的東區與南區劃出成立「第三分局」。
  • 1950年9月1日,臺灣省政府公布〈臺灣省各縣市行政區域調整方案〉。10月21日,臺中縣政府因彰化、南投縣成立而將縣治由員林遷至豐原臺灣省政府警務處代電頒布〈各縣市警察局警力調整方案〉,將原臺中縣警察局之警力分劃為臺中縣警察局、彰化縣警察局南投縣警察局。臺中縣警察局組織分為5課、2室、4個分局(豐原、清水、大屯與東勢分局,共6個分駐所及66個派出所)。
  • 1953年,臺中縣警察局調整清水、豐原兩分局管區,將大甲鎮、外埔鄉、大安鄉、后里鄉劃出成立「大甲分局」。
  • 1958年,臺中縣警察局將東勢分局的和平鄉劃出成立「和平分局」;將大屯分局的霧峰鄉、大里鄉、太平鄉劃出成立「霧峰分局」。
  • 1965年,臺中縣警察局將清水分局與大屯分局的轄區調整後,廢除大屯分局改為「烏日分局」。
  • 1980年12月11日,臺中市警察局將第二分局的北屯區劃出成立「第五分局」。
  • 1992年,依內政部頒布的〈戶警分立方案〉,戶政改隸縣市政府民政局。
  • 1998年-1999年,臺中縣市消防局相繼成立,警局消防隊改隸消防局。
  • 2000年,地方安檢業務移撥至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接管。
  • 2001年10月31日,原為第四分局轄區的西屯區劃出成立「第六分局」。
  • 2003年,原為霧峰分局的太平市劃出成立「太平分局」。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成立,裁撤陸務課。
  • 2010年12月25日,臺中縣市合併升格為臺中市,縣市警察局合併成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察職位配合直轄市等級調整人事。
  • 2013年2月19日,成立大雅分局籌備小組。
  • 2020年3月11日,大雅分局正式成立。
  • 2021年1月6日,成立捷運警察隊。

廳舍大事記

  • 1930年,頂街駐在所落成啟用。
  • 1945年11月25日,臺中縣警察局設址於彰化縣員林鎮。
  • 1945年12月15日臺中市警局成立,下設第一、第二分局;最初市警局與第一分局共用原台中警察署廳舍,隨後第一分局又遷至成功路上(今大誠分駐所)。
  • 1947年2月1日,臺中縣西屯鄉與南屯鄉納入臺中市後原分局改為第四分局,設在西屯鄉黎明、西屯路口(今西屯派出所)。2月28日發生二二八事件後,增設第三分局與復興路派出所(原為第一分局老松町分駐所,今正義派出所)合署辦公(後於1985年原地改建)。
  • 1950年10月21日,臺中縣警察局遷至豐原(今豐原分局址)。
  • 1980年12月11日,新成立的第五分局設址於北屯路上(市立北屯國小附近)。
  • 1982年4月23日,第四分局遷至南屯區干城街(黎明新村內)。
  • 1992年6月15日,市警局遷至文心路,當時與臺灣省政府警政廳合署辦公;7月27日,第一分局遷回原處。
  • 1992年9月8日,東勢分局原址改建為東勢鎮公所大樓(今東勢區公所)遷至今址。
  • 2001年10月31日,新成立的第六分局設址於河南路一段(文華高中後方,今全聯福利中心文華店)。
  • 2002年4月16日,豐原分局頂街派出所登錄為歷史建築。
  • 2004年2月6日,(原)烏日莊役場(今烏日分局偵查隊)登錄為歷史建築。
  • 2004年2月20日,第一分局建築(原臺中警察署廳舍)被台中市文化局登錄為歷史建築
  • 2007年,新成立的太平分局建於勤益科大旁的公有地(市圖太平坪林分館旁)。
  • 2008年6月1日,第六分局遷至七期重劃區市政路上(柏地廣場旁)。
  • 2009年8月6日,樂群街上的警察署宿舍登錄為歷史建築(今臺中文學館的一部分)。
  • 2011年1月16日,豐原分局遷至原臺中縣警察局辦公,原址改為豐原派出所。6月15日,第五分局遷至崇德松竹路口(北屯區公所旁)。12月24日,第四分局遷至永春東路、向心路口(原省轄時期衛生局址,與南屯衛生所合署)。
  • 2013年3月15日,烏日警察官吏派出所登錄為歷史建築。12月,位於潭子區的警察局本部暨各大隊辦公廳舍興建工程動工。[1]
  • 2015年7月16日,大雅分局新建廳舍(今大雅分駐所址)動工。
  • 2020年3月,總局及保安警察大隊遷至潭子新廈,僅交通警察大隊與刑事警察大隊留在原文心路廳舍辦公;同年7月,臺中市都市發展局臺中市環境保護局遷入文心路廳舍合署辦公。[2]

組織

  • 局長1人(警監,三線三星)
    • 副局長3人(警監,三線二星)
    • 主任秘書1人(警監,三線二星)
    • 督察長1人(警監,三線二星)
    • 警政監6人(警監,三線二星)

業務單位

  • 行政科:勤務股、正俗股、警政股。
  • 保安科:警備股、保安股。
  • 訓練科:訓練股、教育股、諮商股。
  • 外事科:外事股、僑防股。
  • 後勤科:裝備股、採購股、營繕股、通訊股。
  • 保防科:保防股、觀保股、偵防股、社調股。
  • 防治科:戶口股、民力股。
  • 犯罪預防科:預防股、宣導股。
  • 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行政股。
  • 刑事鑑識中心:第一股、第二股、第三股。
  • 民防管制中心:業務股、修護股。

輔助單位

  • 督察室:行政股、勤務股、風紀股、特種警衛股。(股長由督察兼任)
  • 公共關係室:公關股、新聞股等。
  • 秘書室:機要股、研考股、文書股、檔案股、庶務股、出納股。
  • 資訊室:系統操作股、作業管理股、規劃設計股。
  • 法制室:綜合股。
  • 人事室:任免股、考核股、福利股、綜合股。
  • 會計室:預算股、審核股、決算股。
  • 統計室
  • 政風室:第一股、第二股、第三股。

直署機關

  • 刑事警察大隊:8組、2室、1中心,下設偵一隊至偵八隊、科技犯罪偵查隊,另有任務編組(毒品查緝中心、警犬隊)。
  • 保安警察大隊:3組、3室、1中心,下設第一中隊、第二中隊、特勤中隊(霹靂小組)。
  • 交通警察大隊:6組、2室、1中心,下設3個直屬中隊、15個交通分隊配賦各警察分局。
  • 少年警察隊
  • 婦幼警察隊
  • 捷運警察隊

參考文獻

  1. 警察局本部暨各大隊辦公廳舍興建工程. [2013-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10). 
  2. 拚治安再升級!中市警局新家潭子落成 潮拍介紹影片爆紅. 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2020-12-30]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