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抗日運動
台灣抗日運動是日本統治台灣期間發生的反抗行動。行動大多發生於1895年-1915年之間,也就是在日本領台的前20年。這20年的武裝抗日運動,大致上可以分成三個階段,第一期是1895年5月到10月為保衛「台灣民主國」的乙未戰爭;第二期是緊接着台灣民主國之後到1902年之間的抗日游擊戰,幾乎每年都有武裝抗日行動;第三期自1907年的北埔事件起,到1915年的西來庵事件為止。之後,台灣抗日運動轉為維護台灣文化的非武裝形式,不過期間發生了一件武裝對抗的霧社事件[1]。
目錄
第一期的甲午戰爭、乙未割台
1894年(清光緒20年)甲午戰爭清朝戰敗。次年4月與日本簽訂了馬關條約,將台灣割讓給日本。這個決定在台灣住民中引起了軒然大波。1895年5月25日,台灣官民宣布成立「台灣民主國」,推舉巡撫唐景崧為總統、丘逢甲為義軍、劉永福為大將軍、李秉瑞為軍務大臣。同時,民主國建年號「永清」,制定藍地黃虎的國旗,並發表宣言,向各國通告建國宗旨。
未料,日軍在5月29日於基隆背後的澳底登陸,6月3日攻陷基隆。於是台灣民主國中包括唐景崧和丘逢甲等來自清廷的首腦們逃亡到中國大陸,惟獨台灣出身的首腦仍奮力抵抗。6月下旬,餘眾又在台南擁立大將軍劉永福為民主國第二任總統,劉永福為籌措經費曾發行鈔票、郵票。之後3個月,台灣民主國和日軍發生不少規模不小的血戰。但到10月下旬,劉永福也棄守內渡中國大陸,日軍占領台南,台灣民主國宣告傾覆。
第二期的抗日游擊戰
日軍占領台南、台灣民主國宣告崩潰以後,台灣總督樺山資紀於1895年11月8日向日本東京大本營報告「全島悉予平定」,隨即在台灣展開統治。但是,一個多月以後,在軍務大臣李秉瑞指揮下,台灣北部舊義勇軍又於12月底開始一連串的抗日起義事件,中、南部亦於次年6月相繼蜂起,台人武裝抗日自此進入第二期。本時期的作戰型態是游擊戰,人數少則數百人,多則數千人,且蔓延全台,此起彼落;他們以深山幽谷為根據地,神出鬼沒,使日人窮於應付。游擊戰前後歷時七年,一直持續到1902年五月底林少貓被捕殺為止。因主帥李惟義(原名李秀成)殉職,此後五年台灣人抗日運動稍歇,對於抗日行動採取觀望的態度。這段停歇時間稱之為「觀望期」。
第三期的武裝抗日
自1907年11月發生的新竹北埔事件起,到1915年的西來庵事件為止,是台灣人武裝抗日的第三期,陸續有13起零星武裝抗日事件。但是除了西來庵事件外,規模都很小,有的事先就被發覺捕獲,因此和過去大規模的起義不同。在西來庵事件[2]之後,台灣漢人的武裝抗日運動已不復見。此時期的抗日事件分別為:
在這些事件中,有11件發生在1911年的辛亥革命之後,並且有4件是受到辛亥革命的刺激而發動的。13起事件中宣稱台灣與大清帝國友好的有4件,稱王稱帝、要自立台灣王朝的有6件,兩者皆可的1件,不明其目標的2件。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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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台灣霧社起義:台灣高山族抗日大起義 ,搜狐,2020-04-18
- ↑ 1915年:西來庵事件 ,華夏經緯網,201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