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玉玲
吕玉玲 Lu, Yu-L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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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8、9、10届立法委员 |
现任 |
立法院院长-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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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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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性别 女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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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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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玉玲生于(1961年6月19日-),台湾桃园平镇市(今桃园市平镇区)客家人,台湾政治人物,立法院国防委员会召委,曾破天荒提出凡虐童及酒驾致死即可判处死刑之修法,前平镇市长、现任桃园市议员陈万得之妻,由于其夫有案在身而于初选击败七连霸立委朱凤芝后未获中国国民党提名,因此代夫出征、步入政坛;虽曾为刨冰店长及桃园县中坜市公所职员,仍被部分人士疑为国民党内地方黑金势力的延伸,2012年当选立法委员后,并在桃园市第五选举区不同于过去压倒性胜选的朱凤芝,仅以未过半选票连任三届至今。
目录
生平
提名过程
提案修法
政策及立场
酒驾重惩
立法院院会于5月31日三读《刑法》修正案,增订酒驾“再犯”若致人于死,可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倘若致重伤者,则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达吓阻之效。事实上,针对提高酒驾之“刑责”,朝野立委提案众多。其中,国民党立委吕玉玲所提修法最为严峻,只要酒驾致死,可处死刑、无期徒刑;而国民党立委吴志扬、沈智慧等人则提出,若酒驾再犯,可处死刑、无期徒刑。
儿少关怀
国民党立委吕玉玲等人提案,虐童致人于死者可处死刑;致重伤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沈智慧则提案修刑法第278条,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害人为儿童者,处死刑、无期徒刑。
青年就业
国民党立委吕玉玲认为,现行的劳基法规定,工资由劳雇双方议定,但不得低于基本工资。求职者必须提供完整履历,但雇主未事先告知具体薪资范围,造成双方就业资讯不对等。
现行劳动基准法明定,工资由劳雇双方议定,但不得低于基本工资。吕玉玲、陈怡洁等立委在立院提出“劳基法第廿一条修正草案”,拟明定雇主与劳工议定工资前,应在征才薪资资讯上,先公告具体工资范围,不得再以“面议”方式搪塞。
吕玉玲认为:“资方预给付多少薪资,心里都已经有底,应该把资讯公开透明,须有明确范围,如:3万或弹性的3万~3万5间,不能3万~10万,这么大的距离这么大的差距。”
轶闻趣事
选举
2012年立法委员选举
号次 | 候选人 | 政党 | 得票 | 得票率 | 当选标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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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嘉华 | 人民最大党 | 717票 | 0.41% | |
2 | 黄国华 | 中华民国台湾基本法连线 | 433 票 | 0.25% | |
3 | 吴平娥 | 无党籍 | 15,779票 | 9.10% | |
4 | 刘邦铉 | 无党籍 | 15,644票 | 9.03% | |
5 | 吕玉玲 | 中国国民党 | 78,504票 | 45.30% | |
6 | 陈振玮 | 台湾国民会议 | 1,346票 | 0.78% | |
7 | 彭添富 | 民主进步党 | 60,887票 | 35.13% |
2016年立法委员选举
- 总选举人数:252,796
- 总票数(投票率):169,732(67.14%)
- 有效票(比率):166,358(98.01%)
- 无效票(比率):3,374(1.99%)
号次 | 候选人 | 政党 | 得票 | 得票率 | 当选标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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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吕玉玲 | 中国国民党 | 78,504票 | 45.30% | |
2 | 萧家亮 | 无党籍 | 841票 | 0.51% | |
3 | 张诚 | 民国党 | 17,956票 | 10.79% | |
4 | 张肇良 | 民主进步党 | 70,202票 | 42.20% | |
5 | 黄志浩 | 无党籍 | 3,517票 | 2.11% | |
6 | 黄国华 | 健保免费连线 | 877票 | 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