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为推动高等学校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工作,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而推动在全国部分高校进行的一个计划,通常是经当事学校申报,教育部专家评审,达到一定要求则确定在该校(或多所学校联合)建立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目录
建设基地的目的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1]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质,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
基地的任务
协调本校各单位、学术团体的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重要的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培训从事文化素质教育的师资队伍;开展文化素质教育的理论研究,探索文化素质教育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相结合的新路子,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力争产生一批文化素质教育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成果;及时总结经验,向本地区乃至全国高校推广,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
选点原则
新增设基地适当向西部地区高校倾斜,并兼顾东、中部地区,在综合性大学、工科大学、师范大学、农林院校、医药院校、财经院校、政法院校、艺术院校等高校中,选择那些文化素质教育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在高校中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的学校建设基地。
申报条件
申报基地的高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学校主要领导重视文化素质教育工作,能够充分认识加强文化素质教育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深入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工作有明确的思路和措施;
(2)学校有文化素质教育领导机构,配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经常开展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能够在高校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能够将加强文化素质教育与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在一些学科进行试点,取得初步成果;
(4)能够将文化素质教育贯穿于专业教育之中,在专业课教学中重视对学生进行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教育,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5)有一支稳定的、业务水平较高的从事文化素质教育的师资队伍,并能够承担培训相关师资的任务;
(6)重视文化素质教育的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标志性成果;
(7)重视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初步形成了较为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8)学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明确支持建设基地,并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和配套措施,特别是经费投入方面,要明确5年内对基地建设投入经费的数额[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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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意义,光明网
-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增设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通知,法律教育网,200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