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主义
复仇主义 (法语:Revanchisme;源于法语名词 revanche ,意指复仇) 从1870年代开始被广泛使用,意指透过政治运动,向一个国家收复于战争后所失去的领土之行为,可在战争完结多年后发生。一般而言,复仇主义的萌芽,是基于挽回民族尊严、重建报复者地缘政治之影响,或是借助打败敌人获得经济利益。极端复仇主义的思想,经常带有鹰派色彩,多数认为收复失地只能够以武力解决,此谓“以牙还牙”。
复仇主义与民族统一主义有非常复杂的关联。后者的意思,是某个民族的文化与人口在他们的民族国家之国界以外。
复仇主义之思想,通常将民族与民族国家相提并论,并动用根深柢固的种族民族主义作宣传,宣称对国民在该国家外之居住地拥有主权。复仇主义也通常利用沙文主义式的民族主义争取支持。复仇主义之论据,往往是基于古代版图,甚至是原居民对领土之占有 (英语:Autochthonous) 。法律学也有同义的名词,是德语的 Urrecht ,译作原权、自然权或固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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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例
争夺领土的野心与反击,早已在原始社会出现。现在版本的复仇主义就在1871年普法战争后出现,尤其法国和德国。由于法国败于普鲁士(战后就是德意志帝国),被迫割让阿尔萨斯-洛林予德国。新成立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中,有部分右翼政治人物声言要一雪前耻,收回失地。这种极端民族主义影响法国政治,直到1871年。法国的战败,使法国努力寻求盟友,促成1894年的法俄同盟,以及后来的三国协约。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最早原因,两国直到二战后才和好。
普鲁士与丹麦曾经因石勒苏益格与荷尔斯泰因的统治权问题,引起了第一次石勒苏益格麦战争[1](1848年至1851年)及第二次石勒苏益格战争(1864年;也称为普丹战争)。
另外,著名的例子还包括德国在一战后的极端民族主义。在当时的魏玛共和国,很多极端民族主义者声言要夺回但泽、波森省、阿尔萨斯-洛林、苏台德地区及其他被认为应属于德国的领土。这种思想具有明显的民族统一主义色彩,也是民意运动的一部分,与德国统一相关。这样的看法往往忽略了历史与种族分布的事实,例如德国只是在19世纪初才拥有波兹南,而且该区的德裔人口在二战前只占大约9%。详见人口资料(Poznania一项)。
类似的民族主义也在同时代的匈牙利出现。部分匈牙利人不满1920年特里亚农条约定下的国家边界,尤其是有关割让特兰西瓦尼亚予罗马尼亚之事。
现在,复仇主义政治出现在具有历史争议的地区,例如克什米尔及以色列国和巴勒斯坦国关于巴勒斯坦地区领土的历次复仇战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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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从1848革命到普鲁士统一三部曲,德意志帝国铁与血的统一 ,搜狐,2020-02-26
- ↑ 以色列1948年就已经独立建国,为何巴勒斯坦到1988年才建国? ,搜狐,2018-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