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事件
大兴事件,也称“大兴屠杀”、“八三一事件”,是北京文革屠杀的一部分,是指在文化大革命爆发初期,1966年8月27日至31日发生在北京市大兴县(今大兴区)针对“五类分子”(俗称“黑五类[1] ”)的大规模屠杀事件。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地富及其亲属共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
目录
过程
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谢富治的讲话。派出所的民警开始行动,并向红卫兵提供了管辖区域内的“四类分子”情况,并介绍其“不法行为”激励红卫兵的仇恨。此后,自8月27日至9月1日,大兴县的13个人民公社共48个生产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其中最大的80岁,最小的仅38天,有22户家庭被杀绝。
大辛庄公社屠杀
在大兴县此次屠杀中,屠杀规模最大的公社是大辛庄公社。大辛庄公社屠杀发生在1966年8月31日夜,故又称“八·三一事件”。指挥该公社屠杀的是高福兴(公社主任)、胡德福(公社团委书记)。该公社共有100多人遇害。直到9月1日上午,中共大兴县委派人制止,屠杀方才结束。
1966年8月31日晚,大辛庄公社召集下属各生产大队的干部开“动员会”,组织开会的是以大辛庄公社主任高福兴、大辛庄公社团委书记胡德福为首的“九人小组”。“九人小组”成员还包括大辛庄公社副书记李自永、李冠清。当时,大辛庄公社书记贺云喜(音)由于出身“地富”,已被“九人小组”关押,后来也险些在屠杀中被杀。此次会议传达了高福兴、胡德福从北京市天堂河劳动教养管理所(另名天堂河农场;即劳改农场),带回来的最新“精神”,命令各大队必须于当天(8月31日)夜间将“地富”分子及其亲属全部杀害。高福兴、胡德福向干部们讲,北臧公社马村大队(该大队距离大辛庄公社五、六十里,从8月24日起就开始屠杀)的“阶级敌人”举行暴动,杀害贫下中农,所以“我们”也要杀光“他们”。干部们当时对马村大队的情况也都不清楚,所以只能听高福兴、胡德福的介绍。“动员会”结束后已是深夜,会上决定各大队当天夜间必须开始行动,拒绝执行命令或者将消息透露给“阶级敌人”者,按“反革命”论处。动员会上没有人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当夜,高福兴、胡德福坐镇大辛庄公社大院,并派出干部赴各大队查看命令执行情况。
大辛庄公社共管辖19个生产大队。其中仅有靠近大辛庄公社的6个生产大队采取了屠杀行动,这些生产大队分别为:其他多数大队未在8月31日晚上采取屠杀行动,而9月1日上午大辛庄公社屠杀已被制止,故没有发生屠杀。也有的大队如西白疃大队反对屠杀。
在执行了屠杀命令的6个大队中,黎明大队死亡人数最多。其中几个大队把全部“黑五类”都杀害了。黎明大队、红升大队、昕生大队、中心大队这4个大队的死亡人数为106人,黎明大队杀害六十多人,人数最多;中心大队、昕生大队各杀害二十多人;红升大队由于行动迟缓,仅杀害两个人,其余未来得及屠杀。死者中最老的80多岁,最小的是在襁褓中的婴儿。
9月1日上午,大兴县副县长刘英武(军代表)、付华忠赶到大辛庄公社召开大队以上干部会议,传达了中共大兴县委有关制止屠杀的指示,黎明大队、红升大队、昕生大队、中心大队这4个大队的屠杀行动方才终止。但是由于高福兴、胡德福未向各大队传达中共大兴县委的指示,致使公社附近的杨各庄大队、东黄垡大队直到9月1日还在进行屠杀,这两个大队前后共杀害二十多人。
屠杀方式
屠杀行动经过精心策划,各大队的方法类似。先将要杀的人集中关押,再逐一叫出门去,出去一个杀一个,被关押的人则不知情,直到所有人被杀害为止。有的大队的屠杀行动保密很好,负责杀人的都是积极分子,第二天(9月1日)早晨社员出工,许多社员发现出工的人突然大量减少,方知昨天夜间发生屠杀事件。
杀人方式有的是用棍棒殴打,有的是用铡刀铡,有的是用绳子勒死。婴幼儿则一条腿被踩住,另一条腿被劈开,从而被撕成两半。
以黎明大队为例,该大队先将“黑五类”中的青年秘密杀害,防止他们举行暴动,然后将老人杀害,最后杀害儿童,婴儿则被撕成两半。妇女们还被打手扒光衣服。有的儿童被一个人留在家中,打手们到各家搜查时,见到儿童就扔到门口的马车上,多数儿童被当场摔死。死者均被埋入村北的苇塘。有的儿童没被摔死,从苇塘中往外爬,被打手们用铁锹打死扔回苇塘。
中心大队的屠杀
中心大队贫协主席自己一个人就用铡刀铡死了16个人,自己也因紧张而瘫倒。被铡死者的尸体都被塞入一口深井,一直到深井被塞满才停止塞入。后来过了些天,井内向外泛出白沫和恶臭,村民就将部分尸体打捞出来,埋在苇塘中,然后将井填平了。
黎明大队的屠杀
黎明大队将被杀者掩埋在村北的一片苇塘中。后来,该大队改将活人用绳子套在脖子上往苇塘拖,经过拖曳和绳子勒,到苇塘时人就已经死了。后来,这个苇塘被人们称作“万人坑”。
西白疃大队对屠杀的抵制
也有的生产大队反对屠杀,比如西白疃村就是其中之一,当时西白疃大队的大队书记为李树清(女),贫协主席为李树珍,二人为堂兄妹。
1966年8月31日晚,李树清被召至大辛庄公社参加“九人小组”召开的会议,得到了各大队于当天(8月31日)晚上将“地富”分子及其亲属全部杀害的命令。会上还有人建议,西白疃大队的“地富”分子较多,如西白疃大队进行屠杀行动时人手不足,外村的打手可前来支援。李树清回到大队后,感到害怕,便紧急召集大队、小队干部开会商议。曾经当过八路军的生产队小队长张万义(贫农)坚决反对杀人,并称:“咱们大队的五类份子连同亲属有二百八十多人,这么多人能杀得过来?咱们都没杀过人,就怕杀一个自己就吓趴下了。再说二百多人要是急了,还不一定谁把谁杀了呢。”结果他发言之后,干部们均不再主张屠杀。鉴于公社的会议上有人建议外村打手前来支援西白疃,为防止外村的人来西白疃而引发意外后果,干部们决定派人把守村口,外村人员一律不许入内。
9月1日,大兴县派人来大辛庄公社制止屠杀。此后,还有外村人员来西白疃贴大标语,指责西白疃的干部们“胆小怕事”、“向阶级敌人妥协”。
背景
1966年5月1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五·一六通知》)发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爆发。8月8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十六条》)。同年8月,以高干子弟为骨干的北京市部分中学红卫兵在北京市进行大规模抄家、殴打、屠杀活动,1966年8月下旬在北京市各城区造成上千人死亡,酿成了所谓“红八月”。
1966年8月,红卫兵打死人的事件曾被汇报到毛泽东处,毛泽东反对发出制止打人的《紧急呼吁书》,并在8月23日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讲话指示:“北京太文明了!”、“我看北京乱得不厉害……流氓也是少数,现在不要干涉”。1966年8月下旬,公安部长谢富治在北京市公安局讲话中说到:“群众打死人,我不赞成,但群众对坏人恨之入骨,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民警要站在红卫兵一边,跟他们取得联系,和他们建立感情,供给他们情况,把五类分子的情况介绍给他们。”
经过自上而下、有自主的周密部署,红卫兵此后掀起了殴打屠杀黑五类的高潮。在这一背景下,北京市昌平县也提出了“斩草除根”、“留女不留男”的口号,连只有几个月大的男婴也被打死,各人民公社间展开了杀人比赛。|time=2019-10-23}}北京市大兴县的屠杀事件,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