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蛇头乡
大蛇头乡 |
中文名 :大蛇头乡 所属地区:山西省吕梁市岚县 |
大蛇头乡,隶属于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地处岚县西北部,东与岚城镇相连,南与普明镇相邻,西与兴县交楼申乡接壤,北靠界河口镇,距岚县城约50千米,区域总面积148.74平方千米。 1949年,属岚县境域第五区;1984年9月,由大蛇头公社改为大蛇头乡。2021年7月,撤销大蛇头乡,整建制并入界河口镇。 截至2018年末,大蛇头乡户籍人口为7748人。截至2020年6月,大蛇头乡下辖8个行政村, 乡人民政府驻大蛇头村。 大蛇头乡粮食作物以马铃薯、玉米、谷物为主;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2018年,大蛇头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5个。 [1]
目录
位置境域
地形地貌
大蛇头乡地处晋西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地形分为山地、河谷阶区;主要山峰有野鸡山、白龙山等,境内最高峰于家检位于大蛇头乡水沟子村野鸡山,海拔2275米;最低点位于大蛇头乡条子沟村条子沟,海拔1723米。
水文
大蛇头乡境内河道属黄河流域;主要河道有蔚汾河1条,从南至北流经境内大蛇头、赤湾子等村,长25千米。
自然灾害
大蛇头乡主要自然灾害有暴雨;暴雨灾害年均发生2次,主要发生在6—8月,严重的一次暴雨灾害发生在2011年6月24日,主要发生在南道沟三村,4000余亩农作物被毁,受灾人口达1500多人,农作物经济损失达240万元。
自然资源
2011年,大蛇头乡有耕地3.64万亩,人均4.3亩。大蛇头乡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有大理石、柘榴子石等;其它自然资源有森林资源,主要种类有松树、桦树、杨树、落叶松等。
人口
截至2011年末,大蛇头乡总人口8454人,其中均为农村人口;另有流动人口546人。总人口中,男性4389人,占51.4%;女性4065人,占48.6%;以汉族为主,达8449人,占99.94%;有苗、彝、壮3个少数民族,共5人,占0.06%。2011年,大蛇头乡人口出生率8.9‰,人口死亡率4.7‰,人口自然增长率4.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57人。 截至2017年末,大蛇头乡常住人口为4716人。 截至2018年末,大蛇头乡户籍人口为7748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大蛇头乡农民人均纯收入2475元。
农业
2011年,大蛇头乡农业总产值857万元,比2010年增长5.3%,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9.1%。大蛇头乡粮食作物以马铃薯、玉米、谷物为主。2011年,大蛇头乡生产粮食2829.5吨,人均334.7千克,其中马铃薯2090.7吨,玉米406.1吨,谷物325.2吨。大蛇头乡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等。2011年,大蛇头乡蔬菜种植面积150亩,产量63吨,主要品种有西葫芦,产量63吨。大蛇头乡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2011年,大蛇头乡生猪饲养量1200头,年末存栏500头;羊饲养量16100只,年末存栏5600只;牛饲养量560头,年末存栏430头;家禽饲养量750羽。2011年,大蛇头乡生产肉类201吨;畜牧业总产值21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5%。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大蛇头乡有小学3所,在校生225人,专任教师2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9%;初中1所,在校生110人,专任教师21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9.8%,小升初升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99.9%。
科技事业
截至2011年末,大蛇头乡有各类科技人才3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7人,经营管理人才4人,技能人才5人,农村实用人才14人。
文体事业
截至2011年末,大蛇头乡有文化站1个,农家书屋12个;文化行业从业人员14人。截至2011年末,大蛇头乡87%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0%。截至2011年末,大蛇头乡有广播喇叭8只,通响率100%,有中央、省、市、县等54个电视频道在该地落户,数字电视用户2000户,电视综合覆盖率98%。
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末,大蛇头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个,其中卫生院1所;病床12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4张;专业卫生人员9人,其中执业医师3人,执业助理医师6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1人。2011年,大蛇头乡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354人次。2011年,大蛇头乡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53.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8285人,参合率98%。
社会保障
截至2011年末,大蛇头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3户,人数6人,支出1.2万元,比2010年增长13.8%,月人均160元,比2010年增长6.6%;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12户,人数612人,支出64.63万元,比2010年增长7.5%,月人均88元,比2010年增长33%;农村五保分散供养88人,支出14.96万元,比2010年增长33%;农村医疗救助19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639人次,共支出1.92万元,比2010年增长11.2%;农村临时救济15人次,支出1.32万元,比2010年减少8.3%;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