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龍峒包公廟
概要
位於敦煌1號綠地公園上。使用鐵皮搭建而成的廟宇。中山高速公路重慶北路交流道下方。
包青天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肥東)人,北宋人,官至從二品樞密副使、朝散大夫、給事中、上輕車都尉,封東海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四百戶,賜紫色金魚袋。贈禮部尚書、諡號「孝肅」。包拯以清廉公正聞名於世,被後世稱譽為「包青天」,將他奉為神明崇拜。他還被奉為中國司法之神。道教傳其為文曲星轉世,死後成為地獄第五殿閻羅王之一,亦稱閻羅天子、森羅殿主、包府千歲、文曲星君。
別名
包拯曾任天章閣待制,人稱「包待制」;後進為龍圖閣直學士,故後人亦稱「包龍圖」在宋代「龍圖」專指龍圖閣學士,稍低一等的龍圖閣直學士只能稱作「龍直」。將「包龍直」稱為「包龍圖」事實上只是後人出於對包公人格的尊敬和對宋代官制不了解的誤稱。此外,其形象傳說為黑面,故此亦被稱為「包黑子」、「包黑炭」。
生平
出生
宋真宗咸平二年二月十五日(999年3月5日),包拯出生於廬州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
仕途
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中丁卯科進士,授大理評事(從八品下),知建昌縣;以父母年老,沒有赴任。又監和州稅收,其父母不想讓他離開,於是一直在家鄉侍奉父母。幾年之後,他的父母親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調知天長縣。任滿後,調任端州(廣東肇慶)知州。回京任監察御史里行,又改監察御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為懲治貪官,宋仁宗慶曆四年(1044年),他向宋仁宗上書《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貪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三次彈劾皇室外戚張堯佐,稱其「真清朝之穢污,白晝之魑魅」,又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案,震動朝野。
宋仁宗嘉祐二年12月(1057年1月),包拯以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至嘉祐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只有一年有餘。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京城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敢於懲治權貴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並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包拯公正廉明、明察秋毫、鐵面無私、斷案如神,因此受人敬仰。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他進入「二府」成為北宋最高決策機關成員(從二品樞密副使)後,衣著飲食和器具依然「如布衣時」,是古代中國清官的典型代表,民間諺語有云:「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包拯為人嚴正,殊少笑容,時人以「黃河清」比喻包拯之笑。曾與包拯同朝為官的歐陽修、司馬光,乃至後世如朱熹、劉敞等,對包拯皆有正面評價。
逝世及身後
嘉祐七年五月二十四日(1062年7月3日),包拯病逝於開封府,享壽六十三歲。宋仁宗加封包公為東海郡開國侯,贈官禮部尚書,還根據包公「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於朝廷。」追諡其為孝肅,妻子董氏把包拯生前奏議底稿交付至門生張田輯錄成《孝肅包公奏議》(即《包拯集》)傳世,次年歸葬合肥,墓誌銘由同為樞密副使的騎都尉、濮陽縣開國子吳奎撰寫、朝奉郎、上騎都尉楊南仲書寫以及甥將仕郎、守溫州里安縣令文勳篆蓋(現存安徽省博物館)。
參考文獻
- ↑ 包公好神! 檢座破案萬元還願-自由時報. [2020-04-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