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主
家主是指家庭或家族的统领者。家庭的场合上多称为家长;如用在家族上,汉语传统又称为族长或宗长,日本古代则称为当主(日语:当主/とうしゅ Tōshu)、亦称为家长(日语:家長/かちょう Kachō)。
目录
概要
大致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各房子孙选举出一位辈分较高,并能领导统御全族的人。
另一种则是代代由嫡系或最亲血缘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相传,如衍圣公、张天师等。福建泉州安溪谢氏《清溪谢氏宗谱.伴读公示训》:“宗子所以主祭祀而统族人,务在立嫡不立庶也。宗子死,宗子之子立,无子则立宗子之弟,无弟则次房之嫡子立。既为宗子,必谨守礼法,以光先德,族人亦宜推让,毋得轻忽。”
历史
日本
当主通过父权或亲权支配配偶和直系卑属,而且对其他亲族亦有道德上的关系;对其他亲族而言,有保护当主的义务,而且违反当主意向的话,当主有权与其断绝关系(勘当);还握有与本家的家风和祭祀相关的权限;主导管理家产和经营家业等,不过家产、家业等并不是当主的占有物,而是属于其“家”中物。
在镰仓时代的武家,根据能力而定出当主的情况相当多,家督只能由一人担任,但是所领等家产需要分配给其他人。不过在镰仓时代后期开始,家产和家督亦变成由长子单独继承,当主的权限亦由长子或嫡子本身所决定,拥有系谱、祭具、坟墓等的继承权。明治时代以后,武家的家制度 得到强化,于是根据日本民法中“户主”的概念而被法制化,在日本民法的“家制度”之下,家长拥有强大的“户主权”,亦拥有一家内部强大的权力。
在二战结束后的昭和时代,因为日本民法改正,家制度和户主被废止,有“住民票 ”的“世带主”相当于家长的角色,权限大幅降低。
参考
- 芳贺登 ‘世界历史大事典 4’(教育出版センター、1991年) ISBN 978-4-7632-4003-3
- 中野卓 ‘日本大百科全书 5’(小学馆、1991年) ISBN 978-4-09-526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