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財政廳,根據《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1]通知》(晉發〔2009〕13號),設立山西省財政廳(以下簡稱省財政廳),正廳級建制,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宏觀經濟等各項方針政策,參與擬定全省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擬定和執行全省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省對市、縣及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全省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制度等。
(三)編制年度省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省人民政府委託,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省和省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省本級決算。深化部門預算改革,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預算編制,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擬定地方彩票管理制度及發行計劃,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負責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的管理和稽查。
(五)貫徹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推行省級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省推行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負責審核和編制匯總全省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負責管理省本級財政銀行賬戶和省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制定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省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編制省級政府採購預算。
(六)提出地方稅收立法建議,負責組織起草地方稅收法規、規章草案及實施辦法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研究提出地方稅收政策的調整建議。
(七)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管理的規章制度,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整合、調劑、共享、共用機制,負責管理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審核批覆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產權界定等事項。
(八)制定全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收取省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管理省屬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省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省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定全省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省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全省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省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省本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內債務和政府外債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地方政府內債會計核算工作。
負責管理外國政府貸(贈)款和全省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工作,參與相關對外談判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省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擬定全省會計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度及補充規定,負責全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指導和監督全省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的業務,指導財產評估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管理省財政派出的財政監察員辦事機構。
視頻
山西省財政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山西省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公布(附機構設置表)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8-11-16
- ↑ 山西財政局的主要職責 ,新浪博客,201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