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File:UNSC P5.PNG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中的常任成員,五個創始成員國是二戰期間同盟國中的五大國。其中,法國中國俄羅斯國家政權曾有所改變。如法國原由法蘭西第四共和國代表、中國原由中華民國代表、俄羅斯原由蘇聯代表。

目錄

常任理事國成員

擴展提議

File:G4 Nations.svg
企圖爭取成為常任理事國的四國聯盟成員

2004年,日本德國印度巴西組成「四國聯盟」,藉由安理會改造的機會積極爭取成為常任理事國,但四國聯盟卻遭遇到了不小的阻力。例如中國、韓國朝鮮反對日本,英國美國義大利反對德國,巴基斯坦反對印度,墨西哥阿根廷反對巴西,而美國雖然支持日本成為常任理事國,但反對日本、德國、印度及巴西擁有「否決權」。此後,德日印巴四國讓步,提出爭取六個無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議席,四個歸屬德日印巴,其餘兩個給與兩個非洲國家。但是由於非洲國家一直在爭取可擁有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的成員資格,故難以獲非洲國家支持。新增常任理事國方案最終不獲通過。

2007年2月,日本再次計劃與印度、巴西和德國一起組成「四國聯盟」,繼續爭取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而意大利等國發起的「咖啡俱樂部」一直反對擴充常任理事國的名額。

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

《聯合國憲章》有關安理會的章節中對「否決權」並無明確規定,但規定了「凡非程序性決議案,必須得到安理會15個理事國中至少9票以上贊成,並且5個常任理事國中沒有一國投反對票才能通過」,即通常將常任理事國對提案投反對票的行為稱之為「行使否決權」。聯合國歷史上首度行使否決權是在1946年2月16日,當時的蘇聯在敘利亞黎巴嫩問題的一次表決中投下了反對票。

冷戰期間,美國和蘇聯為了各自的戰略利益,頻繁使用否決權否決對方集團提出的議案。蘇聯和美國曾使用多達100多次的否決權。而中國(包括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只使用過6次。

冷戰結束後,部分聯合國成員國希望改革安理會否決權,認為應當限制常任理事國動用否決權,但受到中美俄三國的共同反對。

參考文獻

  1. 參考消息編輯. 7月28日譯名發布:Vasily Nebenzya. 參考消息. 北京. [2017-10-13] (中文(簡體)‎). 
  2. 常駐聯合國代表團臨時代辦吳海濤大使參加「聯合國日」紀念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 2017-10-24.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