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图书馆
平度市图书馆始建于1956年4月,1996年落成的图书馆新大楼,坐落于城区经济文化中心。图书馆馆藏图书报刊资料37万册。其中收藏自1939年以来的报纸和期刊1000多种,26000多个合订本,古籍线装书和各类工具书1万册,地方文献3500余册。2018年5月14日,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公布,平度市图书馆被评定为一级图书馆[1]。
目录
基本介绍
1951年,平度、平南、平东、平西四县文化馆都设有图书室。1953年,平度、蓼兰两县文化馆仍设有图书室。1956年以两县文化馆图书室为基础,成立平度县图书馆。内设借书室、阅览室。1971年,图书馆并入文化馆,复为文化馆图书室。1973年恢复平度县图书馆。1978年增设文物室(原文化馆文物室);1984年8月撤销(独立建馆)。图书馆是搜集、整理、收藏和流通图书资料,以供读者学习和参考研究的专业性文化机构,是市区重要的学习、宣传、教育阵地。
展厅展馆
1996年落成的图书馆新大楼位于市区红旗路131号,建筑面积3010平方米(含附属房350平方米),座落于城区经济文化中心。仿古式的建筑与城区文化休憩广场融为一体,环境优雅。图书馆内设“成人外借部”、“成人阅览部”、“儿童借书室”、“儿童阅览室”、“国学经典阅览室”、“采编部”、“辅导部”、“电子阅览室[2]”、“文献研究室”、“典藏书库”、“特藏书库”、“报刊资料库”等21个部、室(库),并设有报告厅、讲座厅、展览大厅和尼山书院大讲堂可进行高层次的文化交流。
平度市图书馆目前共有3个分馆,分别是凤台街道星光社会分馆,面积500余平方米,工作人员3名;凤台街道馨苑社区分馆,面积300余平方米,工作人员3名;蓝树谷分馆,面积2400余平方米,工作人员6名。
馆藏实力
图书馆馆藏图书报刊资料37万册。其中收藏自1939年以来的报纸和期刊1000多种,26000多个合订本,古籍线装书和各类工具书1万册,地方文献3500余册。
近几年,市图书馆坚持以争创高标准文明图书馆为目标,实施图书馆战略,“读者第一,服务至上”是图书馆工作的宗旨,不断加强科学管理,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办馆效率,建立了科学、规范、定量、有序的工作秩序,使图书馆工作逐渐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正规化。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一、读者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衣着整齐;
二、馆内严禁吸烟、保持安静,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三、未经同意,不得在馆内举办集会、娱乐等活动;
四、爱护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文明使用卫生间;
五、禁止在馆内借阅区域吃东西,严禁将剩水、茶和饮料泼洒地面;
六、爱护书刊和馆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严禁张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七、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抢占座位、书包柜等,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八、离馆时,如遇出口监测仪报警,请配合检查;
九、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办证流程
一、办证
1、借书证是身份证作为借书证,读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办公室)交押金进行借书功能注册。
2、暂无身份证的少儿、军人、外籍人士等,可凭有效证件(户口簿、军官证、护照)申请临时借书证。此类读者在申领身份证后,须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3、少儿借书证(3-14岁)仅限少儿借阅室使用。少儿读者年满12岁可持本人身份证进行通用借书证功能注册。
4、本馆实行一人一证。读者借书证类型、功能、押金参照如下标准:
序号 借书证类型 押金 文献流通类型 借阅册数 借阅规则
1 通用借书证 100 100 中文图书 中文期刊 中文图书3册 + 中文期刊2册 图书: 借期30天 续借1次 续期30天
期刊: 借期30天
2 通用借书证 200 200 中文图书 中文期刊 中文图书6册 + 中文期刊3册
3 通用借书证 300 300 外文图书 中文图书 中文期刊 中、外文图书可共借9册
+ 中文期刊4册 (3000元证可借外文阅览图书)
4 通用借书证
5 少儿借书证 100 100 少儿图书 2册
6 少儿借书证 200 200 少儿图书 4册
7 盲文借书证 100 盲文图书 2册
8 数字资源访问证 无 数字资源 无 数字资源证细则和说明请访问
二、补证
读者如丢失身份证、借书证,应立即与办证处联系(电话:88316908)办理挂失、停借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读者本人负责。持身份证读者,需在补办身份证后恢复注册;持临时借书证读者,办理挂失手续之后,需凭有效证件,补发新证。
三、退证
读者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注销或退证手续,押金如数退还。代他人办理,需持双方有效证件。
四、功能转换
读者如需在各借阅功能之间进行转换,只需依照各类押金标准多退少补即可。
五、办证时间
5月1日— 9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
10月1日— 4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
六、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
开放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周四仅成人阅览室、自习室、办证处开放)
1.借期:图书,期刊,30天。
2.续借:普通图书:借期内可续借一次,续借期15天(借期满后第二日算起)。 期刊:不可续借。
续借途径:
(1)到馆办理续借手续;
(2)拨打服务电话:平度市图书馆0532-88316908;
3.超期处理:所借文献超过规定期限未还,读者须支付逾期费,逾期费相关规定为:
普通图书、期刊每册每天0.05元,每册纸质文献逾期费上限为9元; 逾期费未缴纳我馆将暂时停止借阅证的借阅功能。
历史沿革
1951年,平度、平南、平东、平西四县文化馆都设有图书室。
1953年,平度、蓼兰两县文化馆仍设有图书室。
1956年以两县文化馆图书室为基础,成立平度县图书馆。内设借书室、阅览室。
1971年,图书馆并入文化馆,复为文化馆图书室。
1973年恢复平度县图书馆。
1978年增设文物室(原文化馆文物室);1984年8月撤销(独立建馆)。图书馆是搜集、整理、收藏和流通图书资料,以供读者学习和参考研究的专业性文化机构,是市区重要的学习、宣传、教育阵地。
1996年,图书馆新大楼落成,位于市区红旗路131号。
视频
平度市图书馆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2018-08-27
- ↑ 电子阅览室为学生提升更多学习的乐趣 ,搜狐,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