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
政府工作報告的形成和發布
報告由各級政府的辦公機構擬稿,如國務院辦公廳、省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地級人民政府辦公廳、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等。交由政府領導審閱後,正式在「兩會」上由政府正職領導人宣讀,並發布印刷稿。之後也會通過各類媒體向大眾公布全文。
政府工作報告的結構和內容
政府工作報告的結構通常分為三部分。
一年來工作回顧
回顧並總結上一年來的政府工作情況。
匯報政府取得的成績和基本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然後再將政府工作分為幾個大類(如經濟、社會事業、勞動等),分別詳細闡述工作舉措和成績[1]。
當年工作任務
歸納當年政府各項工作,匯報這一年政府的工作計劃和目標。
首先提出一段綱要性的文字,說明當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務。然後再將政府工作分為幾個大類(如經濟、社會事業、勞動等),分別詳細闡述將要施行的工作舉措和工作計劃。
政府自身建設
詳細闡述對當年政府內部的政府職能、民主化建設、依法行政、政風建設等方面將要施行的工作舉措和工作計劃。
其他
國務院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2]一般還包括外交和國際形勢方面的內容。 每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開始之年,報告中還需包含過去五年的總結和今後五年的基本規劃。 部分《政府工作報告》後,對報告中出現的一些新名詞或專有名詞還附有「名詞解釋」。
其他有關事宜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聽取政府工作報告後,將會按照地區或行業分為幾個小組,進行分組討論和審議,就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在稍後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主席團會對報告進行審議,並形成審議意見反饋給政府。
視頻
政府工作報告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什麼是政府工作報告?,中國網, 2015-3-2
- ↑ 如何用最短時間讀懂政府工作報告?,搜狐,201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