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夕大火
文夕大火又稱長沙大火,是長沙歷史上毀壞規模最大的一次全城人為性質的火災。因應第二次中日戰爭局勢發展,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採用焦土政策,制定了焚燒長沙的計劃[1]。但在計劃正式實施之前,一系列偶然因素,卻讓這場火災變得完全不受控制,最終導致長沙30000多人葬身火海,全城90%以上的房屋被燒毀。
目錄
背景
1938年10月25日,武漢保衛戰失利後,武漢淪陷。武漢的機關、工廠,以及大批難民和傷兵湧入長沙,使當時30多萬人口的長沙驟增至50多萬。加上以前長沙作為淞滬會戰、南京保衛戰等會戰的後方,長沙已經積累了許多戰略儲備,商業也很繁榮。但長沙有限的鐵路、公路和水路交通根本難以承載如此大量的遷入,這些都給日後的巨大損失埋下了隱患。
11月8日,日本軍攻入湖南北部,並轟炸了長沙和衡陽。9日、11日,臨湘、岳陽接連失守,中日對峙新牆河。長沙的局勢十分嚴峻,當時中央政府為免軍事物資遭日軍獲取,而規定焦土抗戰的作戰思想即敵軍進入城郊30華里以內時,實施焦土政策(由李宗仁最早提出,其在抗戰之初即發表「焦土抗戰論」等論述),以為積極防禦。
11月12日上午,湖南省政府主席張治中正在軍管區兵役幹部訓練班集合學員點名後訓話,這時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副主任林蔚打來的長途電話:「奉委座諭,我們對長沙要用焦土政策!」隨即又接到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來電:
「限一小時到,長沙張主席。密。長沙如失陷,務將全城焚毀,望事前妥密準備,勿誤!中正文侍參。」
張治中隨即召集長沙警備司令部司令酆悌、湖南省政府保安處處長徐權,要求他們立即擬出焚城計劃。12日下午四點左右,酆悌、徐權送來了焚城計劃,張治中在核定計劃時指示:「第一,必須在我軍由汨羅江撤退後,等待命令開始實施;第二,舉火前必須放空襲警報、緊急警報,待群眾離家後方可執行。」計劃明確要求:「於11月13日凌晨兩點以前,進入準備位置」。計劃還對引火材料的發放和控制,起火的命令、信號、秩序、紀律等作了具體規定,放火的地點選定天心閣。張治中批示:「限明晨(13日)4點準備完畢,我來檢閱。」
起因
天心閣失火說
張治中並與酆、徐二人規定:「見市內起火便是放火燒城的信號。」還對酆悌說:「你指揮的長沙警備隊第二團和長沙保安大隊大多是長沙人,必不忍心放火,你去對他們講講焦土抗戰的道理。」
11月13日凌晨市內天心閣附近失火。自衛團的丁森等士兵,馬上帶頭把自家房子放火燒起來。士兵們都以為是放火信號,狂呼亂叫着「放火了!」便一齊動手放火燒城。各條街巷,高壓水龍頭噴射出一條條油龍。霎時間,城內火光沖天,風助火勢,滔天大火在夜空中猙獰狡笑,烈火燒紅了半邊天際。
11月13日凌晨,張治中接到副官報告:「城內很多響聲,已經起火。」 張治中開始電話還打得通,後來就打不通了。
譯電錯誤說
11月10日日軍攻陷湖南之岳陽,2天後,11月12日當天日軍向岳陽以南離長沙還有250里的新牆河進犯,結果因為當時國民革命軍通訊困難,譯電員竟將前方電訊漏一「牆」字,致將「新牆河」變成離長沙僅有12華里的「新河」。
長沙警備司令部、長沙市警察局和警備二團誤傳日軍已至,倉促放火。這時候,日軍離長沙還有200多里。況且,長沙周圍駐紮着10多萬國軍正規部隊嚴防死守,要想突破防線並非易事。所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雖然在白天下達了準備毀城的文書,但並沒有正式下達毀城的命令。首先獲得此訊息的長沙民兵自衛隊,在沒有得到指示的情況下,便擅自放火。城內警備司令部見城外起火,以為是信號,便全城放火,消防及警務人員見狀也已撤離長沙,早前為了實行焦土政策,所有消防車也把水放了,換成汽油。於是中方將領發現後,大火已無法撲救,只能宣布棄城。最終造成文夕大火。
影響
文夕大火毀滅了長沙城自春秋戰國以來的文化積累,地面文物毀滅到幾近於零[2]。長沙作為中國少數幾個2000多年城址不變的古城,文化傳承也在此中斷,在歷史研究上造成無可估量的損失。人民流離失所,商業貿易、政府機關、學術機構等幾乎完全被摧毀。隨着1939年9月至1944年8月,日軍發動了四次長沙會戰,轟炸長沙100多次。國軍在前三次會戰勉強抵擋日軍攻勢。在文夕大火中損毀嚴重的長沙成為了一片廢墟。
視頻
文夕大火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文夕大火前的長沙原來長這樣 ,搜狐,2018-01-24
- ↑ "文夕大火"燒毀整個長沙古城,讓長沙至少倒退了一百年 ,搜狐,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