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澳城隍庙
文澳城隍庙,名称阁澎文澳城隍庙,澎湖县定台湾古迹列表三级古迹,供奉城隍爷,澎湖地区最初的城隍庙,历史更早于市区的妈宫城隍庙。康熙23年(1684年),靖海侯施琅奏请之下,康熙皇帝决议将台湾、澎湖纳入帝国版图,始置台湾府巡检司于澎湖。[1] 澎湖的行政中心最初位于文澳(旧称暗澳),清雍正五年(1727年)裁撤澎湖巡检司之后,翌年改制澎湖海防粮补厅,设通判,循例应于署衙门旁建造文澳城隍庙,惟确切设立时间不详。[2]
目录
沿革
根据〈妈宫城隍庙残碑〉内容记述,在雍正八年(1730年)便有城隍爷祭祀活动的纪录,推定最晚设立时间不会晚于1730年,文澳城隍庙乃有澎湖厅首任海防粮补通判王仁倡建之说。
乾隆30年(1765年),胡建伟出任澎湖通判,他任内编撰《澎湖纪略》曾云:“澎湖城隍庙在厅署之东,规模狭隘,不足以展敬,实限于地也。”这是文澳城隍庙首次出现在文献中的记载。
乾隆42年(1777年),时任澎湖通判的谢维祺亦因文澳城隍庙规格狭隘为由,倡建新庙于妈宫社今马公市。[3][4]
文澳是澎湖较早发展的聚落之一,明嘉靖42年(公元1563年)都督俞大猷(1503-1579)便曾在此筑城驱赶海盗。明天启4年(公元1624年)其子俞咨臬(生卒年不详)驱逐荷人,也在此筑暗澳天启城,以便控制妈宫(今马公)。清朝时均统称为暗澳,日治时代将东文澳管区辖管西文里合称“文澳”。清康熙22年(公元1683年),清朝政府派郑成功(1624-1662)前部下施琅(1621-1696)率领清军,击溃在台湾的郑氏政权,正式将台湾、澎湖地区纳入清朝版图。隔年,清康熙23年(公元1684年),清朝政府即在澎湖暗澳设立巡检司。
文澳城隍庙是清朝在澎湖设立的第1间官方祭祀庙宇,位于暗澳中心位置,建庙时间不详。依清朝惯例“凡守土官入境,必先祭城隍而后履任”,从清朝设立巡检司时间起算,可以推测建庙时间最早可能为清康熙23年(公元1684年)。而清乾隆31年(公元1766年),时任澎湖通判胡建伟(1718-1796)在《澎湖纪略》提及:“澎湖文澳城隍庙在厅署之东,规模狭隘,不足以展敬,实限于地也”,是官方历史中对文澳城隍庙第1次纪载,因此可知文澳城隍庙建庙时间不晚于清乾隆31年(公元1766年)。
清雍正5年(公元1727年),清朝政府意识到澎湖的重要性,将澎湖升格改隶澎湖厅,文澳城隍庙仍然是清朝官员表示政府公权力执行的范围所在,也是澎湖地区人民祈求城隍保佑的唯一祭祀活动场所。直到清乾隆44年(公元1779年),澎湖海防粮捕通判谢维祺(生卒年不详)认为澎湖厅署旁的文澳城隍庙规模狭隘,非敬神之道,乃率监生郭志达(生卒年不详)于新发展的马公新建城隍庙,即今日妈宫城隍庙。
清光绪15年(公元1889年)清朝政府将澎湖厅署移至妈宫城(今马公市)原澎湖水师副将署(即今澎湖天后宫西侧)后,妈宫城隍庙转成为正式的官衙所在的城隍庙,文澳城隍庙才转变成为文澳的地方庙,除重要庆典外,平时香火不盛。
文澳地区依城隍庙为中心分为东、北、西3甲。日治时期日本政府在文澳设置管区并将区域更细分为6保(保甲制度为1种户籍管理制度,1甲10户,1保10甲),凡此地区总称为“文澳六保管内”,也是文澳城隍庙的祭祀圈范围。
祭祀
建筑
文澳城隍庙坐北朝南,昔时南面正临海滨,今日因应第三渔港兴建填海造陆工程,再也不复过往格局。立面是三开间二进单院落的建筑,屋顶采硬山式三川脊的设计。屋瓦水滴部分做有蝙蝠的雕纹,蕴含“福”的寓意。檐梁间的吊筒装饰多采用莲瓣垂花式样。庙门石鼓系以花岗石为石材,鼓面刻有鹿与鹤,线条简洁,也是属于文澳城隍庙内优秀的石雕作品。
外观
外观特征山门屋面采硬山式三川脊作法,明间较高,中脊自成曲线且有垂脊,两端以燕尾收头。次间之中脊为明间之一半重复,燕尾收在山墙面之上。屋瓦之滴水上面有蝙蝠饰纹,取其“福”之意。山门檐柱出榉雕龙头以承檐枋,承接出榉之吊桶雕有莲瓣垂花,莲座上刻有仙人成一斜角顶住出榉。
室内
室内特征庙门石鼓为花岗岩质,鼓面刻有鹿与鹤,取其“长寿福禄”之意,石鼓基座线条简洁与门枕相连,整体造型优美,是文澳城隍庙最好的石雕。 原先的天井及回廊因应澎湖气候及庙宇空间大小而改建为现貌。文澳城隍庙原貌是三开间二进单院落的平面,四周为承重墙包备出完整的封闭空间,信徒在山川步口向内透视天井之光线,隐约可以看到正殿里的神龛,显示出一种神灵威严的感觉。室内大量使用梭柱,柱列十分整齐,是文澳城隍庙的一大建筑特色。拜殿、正殿的架构与装饰也能维持地方色彩。
文物
文澳城隍庙为中华民国内政部订定三级古迹。建筑物历经多次换修,古物所剩虽然无多,目前尚存澎湖地区唯一皇帝御赐匾额“功存捍卫”,及石雕香炉刻有“嘉庆二十四年荔月(1819年)辛怀潘敬献”字样。
1885年3月29日(光绪11年2月13日)法军攻打澎湖(清法战争中的澎湖之役),相传城隍爷显灵庇佑澎湖居民,未遭兵燹之灾。同年西历六月,法军与清廷达成〈中法新约〉,法舰撤军离开澎湖之后,巡抚刘铭传奏请城隍爷显灵之功,光绪皇帝分别御赐文澳城隍庙与妈宫城隍庙各一“功存捍卫”匾,匾额篆刻有“光绪御笔之宝”。
2016年10月,澎湖县政府委由逢甲大学及国立科学工艺博物馆文物鉴定及调查结果,文澳城隍庙之“功存捍卫”匾,符合清朝御匾形制及印文,为澎湖地区目前唯一的皇帝御赐匾额,而妈宫城隍庙“功存捍卫匾”则是后期复刻匾额。
光绪13年(1887年),澎湖前后任通判程邦基、李春荣亦有感神迹,敬赠“视观察”匾予文澳城隍庙。今日所见“视观察”匾,下款署名“镇台”李春荣及“厅长”程邦基之官衔,被推定为系于1967年重新修复之际的误笔。“镇台”与“厅长”并不符合李春荣与程邦基时任的官衔。
明文纪载重修
明文纪载的重修共有5次:
第1次
于清咸丰元年(公元1851年),由澎湖厅署典吏吕纯孝(生卒年不详)主导。日治时期有信徒在庙中进行扶鸾济世、著造善书等活动。
第2次
国民政府迁台之后,地方仕绅鉴于城隍庙于日治时期缺乏维护管理,逐渐倾颓,乃于民国39年(公元1950年)集资重修。虽面宽未变,但纵深加深,成为今日所见形式。
第3次
民国56年(公元1967年),因为庙宇过于简陋,于是当地民众决议筹资再修,并于4年后进行油漆彩绘,成为今日所见风貌,大致仍保有澎湖庙宇的地方色彩。
第4次
民国81年(公元1992年)再次修复。
第5次
民国104年(公元2015年),文澳城隍庙104年公告为县定古迹,因此第5次整修,106年完成古迹修复。[5] 1月的时候曾办理出火仪式,即请城隍爷移驾出庙,整修完毕之后再移驾回庙。经当地各角头商议后,决定由石泉(第5保)恭请城隍爷回石泉朱王庙暂驻,整修完成后,由6保村民迎奉回文澳,届时并会办理入火仪式,请城隍爷回到庙中安座。[6]
节庆
文澳城隍庙的重要节庆重要节庆,每年由6保轮流推举头家、乡老,负责神明寿诞及祭典事宜。每年会在农历5月6日举办城隍圣诞、农历7月中元节举办法会、农历年节举办冬令救济等活动。
参见
参考书目
黄柏芸著,《台湾的城隍庙》,远足文化,ISBN 986-7630-7-1-8 陈英俊、高启进、林文镇、郭金龙著,《2010澎湖县文化资产手册》,澎湖县:澎湖县文化局,2010年。 107年澎湖县百年历史庙宇及教堂文物普查计画 澎湖县文化局
参考文献
- ↑ 连, 横. 《台湾通史.经营纪》. 台北市: 五南. 2017: 40–41. ISBN 9789571191300.
- ↑ 陈英俊、高启进、林文镇、郭金龙. 《2010澎湖县文化资产手册》. 澎湖县: 澎湖县文化局. 2010: 50–53. ISBN 9789860262797.
- ↑ 文澳城隍庙.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
- ↑ 黄柏芸. 《台湾的城隍庙》. 台北县: 远足文化. 2006: 128. ISBN 9867630718.
- ↑ 澎湖文澳城隍庙修复落成三周年 赖峰伟为历史沿革碑揭牌,台湾好新闻,2019-06-04
- ↑ 6保乡佬细说从头,澎湖时报,2016-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