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澳城隍廟
文澳城隍廟,名稱閤澎文澳城隍廟,澎湖縣定臺灣古蹟列表三級古蹟,供奉城隍爺,澎湖地區最初的城隍廟,歷史更早於市區的媽宮城隍廟。康熙23年(1684年),靖海侯施琅奏請之下,康熙皇帝決議將台灣、澎湖納入帝國版圖,始置台灣府巡檢司於澎湖。[1] 澎湖的行政中心最初位於文澳(舊稱暗澳),清雍正五年(1727年)裁撤澎湖巡檢司之後,翌年改制澎湖海防糧補廳,設通判,循例應於署衙門旁建造文澳城隍廟,惟確切設立時間不詳。[2]
目錄
沿革
根據〈媽宮城隍廟殘碑〉內容記述,在雍正八年(1730年)便有城隍爺祭祀活動的紀錄,推定最晚設立時間不會晚於1730年,文澳城隍廟乃有澎湖廳首任海防糧補通判王仁倡建之說。
乾隆30年(1765年),胡建偉出任澎湖通判,他任內編撰《澎湖紀略》曾云:「澎湖城隍廟在廳署之東,規模狹隘,不足以展敬,實限於地也。」這是文澳城隍廟首次出現在文獻中的記載。
乾隆42年(1777年),時任澎湖通判的謝維祺亦因文澳城隍廟規格狹隘為由,倡建新廟於媽宮社今馬公市。[3][4]
文澳是澎湖較早發展的聚落之一,明嘉靖42年(公元1563年)都督俞大猷(1503-1579)便曾在此築城驅趕海盜。明天啟4年(公元1624年)其子俞咨臬(生卒年不詳)驅逐荷人,也在此築暗澳天啟城,以便控制媽宮(今馬公)。清朝時均統稱為暗澳,日治時代將東文澳管區轄管西文里合稱「文澳」。清康熙22年(公元1683年),清朝政府派鄭成功(1624-1662)前部下施琅(1621-1696)率領清軍,擊潰在臺灣的鄭氏政權,正式將臺灣、澎湖地區納入清朝版圖。隔年,清康熙23年(公元1684年),清朝政府即在澎湖暗澳設立巡檢司。
文澳城隍廟是清朝在澎湖設立的第1間官方祭祀廟宇,位於暗澳中心位置,建廟時間不詳。依清朝慣例「凡守土官入境,必先祭城隍而後履任」,從清朝設立巡檢司時間起算,可以推測建廟時間最早可能為清康熙23年(公元1684年)。而清乾隆31年(公元1766年),時任澎湖通判胡建偉(1718-1796)在《澎湖紀略》提及:「澎湖文澳城隍廟在廳署之東,規模狹隘,不足以展敬,實限於地也」,是官方歷史中對文澳城隍廟第1次紀載,因此可知文澳城隍廟建廟時間不晚於清乾隆31年(公元1766年)。
清雍正5年(公元1727年),清朝政府意識到澎湖的重要性,將澎湖升格改隸澎湖廳,文澳城隍廟仍然是清朝官員表示政府公權力執行的範圍所在,也是澎湖地區人民祈求城隍保佑的唯一祭祀活動場所。直到清乾隆44年(公元1779年),澎湖海防糧捕通判謝維祺(生卒年不詳)認為澎湖廳署旁的文澳城隍廟規模狹隘,非敬神之道,乃率監生郭志達(生卒年不詳)於新發展的馬公新建城隍廟,即今日媽宮城隍廟。
清光緒15年(公元1889年)清朝政府將澎湖廳署移至媽宮城(今馬公市)原澎湖水師副將署(即今澎湖天后宮西側)後,媽宮城隍廟轉成為正式的官衙所在的城隍廟,文澳城隍廟才轉變成為文澳的地方廟,除重要慶典外,平時香火不盛。
文澳地區依城隍廟為中心分為東、北、西3甲。日治時期日本政府在文澳設置管區並將區域更細分為6保(保甲制度為1種戶籍管理制度,1甲10戶,1保10甲),凡此地區總稱為「文澳六保管內」,也是文澳城隍廟的祭祀圈範圍。
祭祀
建築
文澳城隍廟坐北朝南,昔時南面正臨海濱,今日因應第三漁港興建填海造陸工程,再也不復過往格局。立面是三開間二進單院落的建築,屋頂採硬山式三川脊的設計。屋瓦水滴部分做有蝙蝠的雕紋,蘊含「福」的寓意。簷樑間的吊筒裝飾多採用蓮瓣垂花式樣。廟門石鼓係以花崗石為石材,鼓面刻有鹿與鶴,線條簡潔,也是屬於文澳城隍廟內優秀的石雕作品。
外觀
外觀特徵山門屋面採硬山式三川脊作法,明間較高,中脊自成曲線且有垂脊,兩端以燕尾收頭。次間之中脊為明間之一半重複,燕尾收在山牆面之上。屋瓦之滴水上面有蝙蝠飾紋,取其「福」之意。山門簷柱出櫸雕龍頭以承簷枋,承接出櫸之吊桶雕有蓮瓣垂花,蓮座上刻有仙人成一斜角頂住出櫸。
室內
室內特徵廟門石鼓為花崗岩質,鼓面刻有鹿與鶴,取其「長壽福祿」之意,石鼓基座線條簡潔與門枕相連,整體造型優美,是文澳城隍廟最好的石雕。 原先的天井及迴廊因應澎湖氣候及廟宇空間大小而改建為現貌。文澳城隍廟原貌是三開間二進單院落的平面,四周為承重牆包備出完整的封閉空間,信徒在山川步口向內透視天井之光線,隱約可以看到正殿裡的神龕,顯示出一種神靈威嚴的感覺。室內大量使用梭柱,柱列十分整齊,是文澳城隍廟的一大建築特色。拜殿、正殿的架構與裝飾也能維持地方色彩。
文物
文澳城隍廟為中華民國內政部訂定三級古蹟。建築物歷經多次換修,古物所剩雖然無多,目前尚存澎湖地區唯一皇帝御賜匾額「功存捍衛」,及石彫香爐刻有「嘉慶二十四年荔月(1819年)辛懷潘敬獻」字樣。
1885年3月29日(光緒11年2月13日)法軍攻打澎湖(清法戰爭中的澎湖之役),相傳城隍爺顯靈庇佑澎湖居民,未遭兵燹之災。同年西曆六月,法軍與清廷達成〈中法新約〉,法艦撤軍離開澎湖之後,巡撫劉銘傳奏請城隍爺顯靈之功,光緒皇帝分別御賜文澳城隍廟與媽宮城隍廟各一「功存捍衛」匾,匾額篆刻有「光緒御筆之寶」。
2016年10月,澎湖縣政府委由逢甲大學及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文物鑑定及調查結果,文澳城隍廟之「功存捍衛」匾,符合清朝御匾形制及印文,為澎湖地區目前唯一的皇帝御賜匾額,而媽宮城隍廟「功存捍衛匾」則是後期複刻匾額。
光緒13年(1887年),澎湖前後任通判程邦基、李春榮亦有感神蹟,敬贈「視觀察」匾予文澳城隍廟。今日所見「視觀察」匾,下款署名「鎮臺」李春榮及「廳長」程邦基之官銜,被推定為係於1967年重新修復之際的誤筆。「鎮臺」與「廳長」並不符合李春榮與程邦基時任的官銜。
明文紀載重修
明文紀載的重修共有5次:
第1次
於清咸豐元年(公元1851年),由澎湖廳署典吏呂純孝(生卒年不詳)主導。日治時期有信徒在廟中進行扶鸞濟世、著造善書等活動。
第2次
國民政府遷臺之後,地方仕紳鑑於城隍廟於日治時期缺乏維護管理,逐漸傾頹,乃於民國39年(公元1950年)集資重修。雖面寬未變,但縱深加深,成為今日所見形式。
第3次
民國56年(公元1967年),因為廟宇過於簡陋,於是當地民眾決議籌資再修,並於4年後進行油漆彩繪,成為今日所見風貌,大致仍保有澎湖廟宇的地方色彩。
第4次
民國81年(公元1992年)再次修復。
第5次
民國104年(公元2015年),文澳城隍廟104年公告為縣定古蹟,因此第5次整修,106年完成古蹟修復。[5] 1月的時候曾辦理出火儀式,即請城隍爺移駕出廟,整修完畢之後再移駕回廟。經當地各角頭商議後,決定由石泉(第5保)恭請城隍爺回石泉朱王廟暫駐,整修完成後,由6保村民迎奉回文澳,屆時並會辦理入火儀式,請城隍爺回到廟中安座。[6]
節慶
文澳城隍廟的重要節慶重要節慶,每年由6保輪流推舉頭家、鄉老,負責神明壽誕及祭典事宜。每年會在農曆5月6日舉辦城隍聖誕、農曆7月中元節舉辦法會、農曆年節舉辦冬令救濟等活動。
參見
參考書目
黃柏芸著,《台灣的城隍廟》,遠足文化,ISBN 986-7630-7-1-8 陳英俊、高啟進、林文鎮、郭金龍著,《2010澎湖縣文化資產手冊》,澎湖縣:澎湖縣文化局,2010年。 107年澎湖縣百年歷史廟宇及教堂文物普查計畫 澎湖縣文化局
參考文獻
- ↑ 連, 橫. 《臺灣通史.經營紀》. 台北市: 五南. 2017: 40–41. ISBN 9789571191300.
- ↑ 陳英俊、高啟進、林文鎮、郭金龍. 《2010澎湖縣文化資產手冊》. 澎湖縣: 澎湖縣文化局. 2010: 50–53. ISBN 9789860262797.
- ↑ 文澳城隍廟.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 黃柏芸. 《台灣的城隍廟》. 台北縣: 遠足文化. 2006: 128. ISBN 9867630718.
- ↑ 澎湖文澳城隍廟修復落成三週年 賴峰偉為歷史沿革碑揭牌,台灣好新聞,2019-06-04
- ↑ 6保鄉佬細說從頭,澎湖時報,2016-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