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圖書館
新鄉市圖書館前身為1928年3月建成的新鄉縣中山圖書館。1935年8月至1972年間,先後易名為河朔圖書館、平原省圖書館、河南省新鄉圖書館,新鄉市人民圖書館等,1973年確定為現稱。2001年6月,遷於平原路437號,建築面積8572㎡。下設辦公室、外借部、閱覽部、少兒部、采編輔導部、古籍[1]部、網絡技術部、安全保衛部等8個部室。現有藏書總量80萬餘冊。
目錄
基本介紹
新鄉市圖書館前身為1928年3月建成的新鄉縣中山圖書館。1935年8月至1972年間,先後易名為河朔圖書館、平原省圖書館、河南省新鄉圖書館,新鄉市人民圖書館等,1973年確定為現稱。2001年6月,遷於平原路437號,建築面積8572㎡。
2011年11月始,實現「零門檻」進入的全方位免費開放。秉持「讀者至上、服務第一」的服務宗旨,服務窗口實行借、閱、藏一體化,提供外借、閱覽、參考諮詢、續借、預約借書、集體借閱、館際互借、代檢代查、代借代還、專題信息服務、網絡服務、公益講座、專題展覽、教育培訓、視聽服務、館外服務站、送書上門、形式多樣的全民閱讀推廣活動等服務項目。
近年來,在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和關懷下,市圖書館各項工作一年邁上一個新台階。先後榮獲全國重點古籍保護單位、國家一級圖書館、省級文明單位、全省先進基層黨支部、河南省巾幗文明崗、全省優秀志願服務組織、河南省先進公共圖書館、河南省全民閱讀活動先進單位、全省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先進集體、河南省優秀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基地、河南省全民閱讀活動優秀項目、全省圖書館服務宣傳周活動先進單位、河南省少兒閱讀活動先進單位、全市先進基層黨組織、新鄉市「三八」紅旗集體、新鄉市廉潔示範單位、新鄉市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新鄉市最美志願者團隊提名獎、新鄉市青年文明號等數十項榮譽稱號。
展廳展館
新鄉市圖書館,目前,在職職工55人,其中研究生[2]2人,本科學歷35人,大專學歷16人,聘有副研究館員5人,館員22人。下設辦公室、外借部、閱覽部、少兒部、采編輔導部、古籍部、網絡技術部、安全保衛部等8個部室。內設辦證處、少兒借閱室、盲人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報刊閱覽室、三樓外借處、四樓外借處、五樓基藏書庫、過期報刊參閱室、古籍參閱室、市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等十一個服務窗口。
館藏實力
現有藏書總量80萬餘冊。其中古舊線裝文獻約20萬冊件,善本藏量達到760餘種20800餘冊,141種收入《中國古籍善本書目》,11種入選《國家珍貴古籍名錄》。
實用信息
入館指南
圖書館系對社會開放的公共文化場所,為全市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科學研究服務的精神文明重要陣地。讀者享有免費借、閱、檢索文獻資料和參加各種讀者活動的權利,同時也倡導讀者遵守社會公德、遵從市民守則,共同履行以下義務,為創建和諧文明社會而努力。
1、請注意儀表,衣着整潔。
2、貴重物品自行保管,其它物品請寄存。
3、幼兒在成年人帶領下進館;少兒進入館區後,請勿在樓道走廊等公共通道戲鬧、追逐、吵架。
4、請勿大聲喧譁,進入館區嚴禁吸煙。
5、切勿將易燃、易暴物帶入館內。
6、愛護館內的設施、設備。切勿任意觸摸、按動公共區域的開關、插座、消防設備等,發現人為損壞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7、注意環境衛生,請勿亂扔紙屑等其它污物。
8、嚴禁將寵物帶入館內。
9、車輛須按指定地點停放。
10、請自覺遵守各部門借閱規則,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辦證須知
一、新鄉市圖書館借書證,在本館外借服務窗口實行一證通。中國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申辦借書證。
二、申辦新證時,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身份證、戶口本、護照、駕照、新社保卡等。
三、辦證需認真填寫個人信息,並交納押金100元。
四、每證可借書刊二冊,借期30天,可續借一次。
五、辦證時間
周一至周三、周五至周日
上午8:30-18:00
下午(冬)2:30-6:00 (夏)
如遇特殊情況,請注意辦證處通知。
借閱規則
新鄉市圖書館中文過期報刊查閱規則
一、除當年報刊外均屬過期報刊範圍。
二、過期報刊概不外借,凡需查閱者,請辦理相關手續後,在閱覽室查閱。
三、查閱過期報刊時宜先確定查閱線索,請認真填寫參閱效果單。
四、凡1980年以前的報刊不允許複印,可翻拍和掃描。讀者如需複印、翻拍、掃描資料,請辦理相關手續,按照規定收取複製成本費。
五、請愛護報刊,嚴禁帶出室外、拆開、塗抹、批點、剪裁、撕頁等,違者按該合訂本總價格的5倍處罰。
新鄉市圖書館中文報刊閱覽室規則
一、本室收藏中文現報現刊,讀者無需任何證件和手續即可進入室內閱覽。
二、本室實行開架閱覽,請不要把所借圖書帶入。
三、凡進入本室閱覽的讀者均應服從本室工作人員的安排,保持良好的秩序。
四、本室陳列近期報刊,任由取閱,概不外借。每次取閱限取一種(冊),看完後放回原處方可再取。
五、請保持室內安靜整潔,禁止吸煙、接打手機、吃食物、隨地吐痰、亂扔雜物、高聲喧譁。
六、愛護本室報刊和設備。污損、撕剪報紙按月總價賠償,期刊則按半年總價賠償。私帶報刊出室,除追回原報刊,還將按污損價格處以賠金。情節嚴重者,本館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七、讀者如需複印、翻拍、掃描本室資料,請辦理相關手續,按照規定收取複製成本費。
新鄉市外借部借閱規則
1、外借圖書須持本館的「借閱卡」。
2、為最大限度的滿足讀者借書需求,加快圖書的流通速度,一次可借書二冊,借期為30天。額滿後必須暫停借書,待已借的書還回後方可繼續借閱。到期如無人預約,可續借一次,借期為30天。外借圖書必須按期歸還。
3、借圖書時,要認真檢查。圖書如有損壞(缺頁、撕頁、標註、亂畫、浸泡等)的,請及時告知工作人員處理。否則,還書時發現上述現象,將按照館有關規定執行。
4、所需圖書如已借出,可辦理預約借閱手續。預約者在接到書到館通知後的5日內須到館辦理借書手續。否則,5日後預約自動失效。
5、外借書庫的圖書,未辦完借閱手續的,不得擅自攜帶外出。否則,將按偷竊處理。
6、隨身攜帶的包、飲用水、及其它與借閱無關的物品請寄放到免費存包處。
7、注意儀表着裝,請勿穿汗背心、趿拖鞋入書庫。請勿在館區內吸煙和使用明火,請勿帶易燃、易爆物入書庫。請在指定地點就餐、飲水,請勿攜帶食品、液體物品入書庫。請勿在館內娛樂和從事交易等與查閱書刊資料無關的活動。請保持館區內安靜,入室請將移動通訊設備置於靜音狀態,除特別批准外。
8、因座位有限,為保證查閱資料讀者的需要,請勿帶個人書籍(含從本館借出的圖書)在館內自習。
9、請自覺遵公共秩序和圖書館各項管理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視頻
新鄉市圖書館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關於古籍,你了解多少?,搜狐,2019-02-26
- ↑ 研究生的優勢在哪裡 ,搜狐,2018-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