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学
方法学 (又称为方法论) ,是哲学用语,指的是研究如何处理问题的一个哲学分支。南宋哲学家朱熹的格物致知论是方法论的典型例子。法国哲学家笛卡儿在1637年出版的哲学论著《谈谈方法》,被认为是有关方法论的重用著作,影响了西方主流学界的思维方式、思想观念、和科学方法的发展,对西方近代科学的快速发展起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目录
定义
一门学问采用的方法、规则与公理;
一种特定的做法或一套做法;
在某种知识的领域上,对探索知识的原则或做法而作之分析(梅里厄姆-韦伯斯特词典)。
方法学意味着的通用概念[1]就是:在某一门学问或所要探索的知识领域上,对所使用之个别方法加以整合、比较探讨与批判。
大多数科学学问都有它们各自特定的研究方法;方法学的任务,在于提出一系列能够支持这些方法之准确性和有效适用的原理。换言之,方法学在于证明方法的有效或无效,并提出支持采取或不支持采取该方法的理由。
在软件工程与专案管理中,方法学通常是指一系列编撰好的建议方法,有时还包括训练材料、正规教育性程序、工作表和图像工具。与其被称为方法学,这些概念比较适合叫作方法。
发展史
古中国
- 公元前600年:孔子提出了正名的要求,并提出“能近取譬”和“举一反三”等类推方法。
- 公元前350年:墨子在《墨经》中阐述了力的概念和力矩原理、槓桿原理,也提出了「粒子论」的雛形,指出「端」是不占有空间的,是物体不可再細分的最小单位。
- 公元前300年:公孙龙通过对“白马非马”这一命题的具体分析,提出了“唯乎其彼此焉”的正名原则。
- 公元前250年:韩非提出了「矛盾」概念,揭示了矛盾律。
- 公元240年:王弼为代表的“言不尽意”论和欧阳建的“言尽意”论之间的辩论。
- 公元1000年:程朱学派把「理」作为思想本体,發展出由一理推知諸理的认识论观点,是北宋理学的主要內容。
古典西方主流學派
在1960年代以前,西方科学研究的方法,从机械到人体解剖的研究,基本是按照笛卡儿的《谈谈方法》[2]进行的,对西方近代科学的飞速发展,起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笛卡儿在《谈谈方法》中指出,研究问题的方法分四个步骤:
- 永远不接受任何我自己不清楚的真理,就是说要尽量避免鲁莽和偏见,只能是根据自己的判断非常清楚和确定,没有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的真理。就是说只要没有经过自己切身体会的问题,不管有什麽权威的结论,都可以怀疑。这就是著名的“怀疑一切”理论。例如亚里士多德曾下结论说,女人比男人少两颗牙齿。但事实并非如此。
- 可以将要研究的复杂问题,尽量分解为多个比较简单的小问题,一个一个地分开解决。
- 将这些小问题从简单到复杂排列,先从容易解决的问题着手。
- 将所有问题解决后,再综合起来检验,看是否完全,是否将问题彻底解决了。
视频
方法学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面向对象方法学概念,豆丁网,2010-09-14
- ↑ 笛卡尔:谈谈方法(完整版),搜狐, 201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