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图书馆
普宁市图书馆是普宁市的公共图书馆,前身是建国初设立的县文化馆附属图书室,地址在流沙大操场礼堂西侧,面积150平方米,藏书6500册。1978年,普宁县图书馆独立建制。现馆舍由普籍华侨杨扣先生捐建,总建筑面积2638平方米,位于普宁市流沙广场北侧,毗邻省级重点中学普宁二中、普宁电大和流沙人民公园。
目录
基本介绍
普宁市图书馆是普宁市的公共图书馆,前身是建国初设立的县文化馆附属图书室,地址在流沙大操场礼堂西侧,面积150平方米,藏书6500册。1978年,普宁县图书馆独立建制。现馆舍由普籍华侨杨扣先生捐建,总建筑面积2638平方米,位于普宁市流沙广场北侧,毗邻省级重点中学普宁二中、普宁电大和流沙人民公园。1984年10月1日,新馆向社会开放,藏书8万册,设立采编部、外借部、文献资料[1]部、报刊阅览部、辅导部、读者服务部、办公室。近十几年来,本馆各项工作取得了跨越式发展,藏书数量和门类逐年增加,服务功能和质量不断提高。1999年和2005年两次被国家文化部评为“一级图书馆”。
1995年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1997年设立多媒体阅览室,2000年10月设立网站,2003年9月设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东省普宁市基层分中心,2007年1月设立技术资讯部,2009年2月启动数字图书馆建设。当前已有书目数据14万条、电子图书12万种、中文科技期刊180多万篇、中文工具书300部、经典影音和报刊光盘5000余张,经典在线(馆内局域网)电影1000部、歌曲10000首、动画课件2000个。2006年5月建立广东流动图书馆普宁分馆。
全馆实行全天候开放借阅图书和信息咨询。2008年1月出版以反映我馆基本情况和我馆部分馆员论文[2]选集为主要内容的专辑《普宁市图书馆》。2008年1月采用广州图创公司开发的第三代图书馆现代化管理系统(interlib),对我馆的现代化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升级。
本馆现已有员工48人(其中副研究员1人,馆员12人,政工师1人助理馆员30人,管理员4人)。馆领导历来注重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支持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学术活动和进修。近十年来,共有17人参加电大或党校函授班学习,分别获得专科或本科文凭。本馆还多次与广东图书馆学会或当地人事部门联合,举办业务培训班和学术研讨会,聘请专家为员工上辅导课。近十年来,有50多篇论文再研讨会上宣读或发表在核心学术期刊上,有4篇论文获得中国图书馆学会征文二等奖,有4篇论文再广东图书馆学会学术年会征文中获奖。
本馆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宗旨,以满足读者的需求为出发点和归宿,以传播文化为己任。重视搞好读者辅导和宣传工作,每年除认真办好“宣传活动周”之外,还举办了2至3场阅读辅导课,充分发挥网站、墙报、简报和讲座的作用,大力宣传图书馆,指导读者利用图书馆,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现有持证读者4200人,年均接待读者15万人次,是普宁开展全民阅读的主阵地。
馆藏实力
目前,馆藏20.5万册,其中图书17万册,期刊420种,报纸80种。珍藏图书有《四库全书》、《四部丛刊》、《古今图书集成》、《太平广记》、《骈字类编》、《子史精华》、《中国大百科全书》等,此外还有珍贵的地方文献、法律法规系列书籍和解放初期至今的报纸十余种。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为确保读者在良好的阅读环境下,享受到遨游书海的乐趣,请到馆的读者做到以下规定:
1、进馆需保持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进馆。
2、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保持书刊的整洁,勿涂改、写划、撕毁和污损。
3、保持馆内安静,进馆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不得在馆内高声喧哗、嘻戏追逐。
4、 请勿在馆内吃东西、睡觉;严禁吸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
5、严禁使用明火器具,严禁私自利用本馆电源使用各种电器和接线板。
6、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存放于免费存包架,贵重物品请随身保管,如有遗失,本馆恕不负责。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安保系统报警,或值班人员抽查,请读者自觉地配合检查。
8、一旦发生火警或者危险,切记不要慌乱,一切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有秩序地通过安全通道离开大楼。
办证须知
一、读者证办理
1、申办人群:
凭身份证借书:持有身份证普通公民。
少儿及特殊读者证:0-16周岁尚未持有身份证的少儿读者,港澳台及外籍读者。
2、办证资料:持有身份证的普通公民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少儿读者证人群持本人户口簿、担保人持身份证(16周岁以上),及以上二证复印件;港澳台及外籍人群,持护照、担保人持身份证(发证机关为普宁市公安局,16周岁以上),及以上二证复印件。
3、办理地点:凭身份证借书人群,持本人身份证在所有外借窗口均可办理;少儿及特殊读者证人群请持有关资料到三楼东厅外借二部办理。
二、读者证管理
1、读者证实行实名制,免押金、免费办理。
2、身份证或读者证遗失,应及时通过电话或到馆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读者证挂失后带本人有效证件补办,每张收工本费5元。
3、持证的读者,请及时登录我馆网站或本馆微信公众号、移动图书馆,进入“我的图书馆”(登录账号为读者证号或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123”六位),及时修改个人密码。请正确填写有效的手机及电话号码,以便图书馆通知您有关图书业务信息。
4、退证
凭读者身份证、读者证到原办理读者证的服务台办理退证。有押金的旧读者证退证需本人持身份证和旧借书证。代人退证的,除上述资料外,请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借阅须知
1、读者凭本人身份证或读者证借书。
2、每位读者每次借书上限6册,图书借期为30天(图书到期前可续借3次,续借期限30天,读者可到馆续借,也可登录本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移动图书馆续借)。逾期还书按规定缴交滞还费,以每天每册图书0.10元计算。
3、图书归还时请送到原借书部门。
4、读者有过期未还图书或未交滞还费的将暂停借书权利。
5、未办理手续携书离开经确认为偷书者,除追回原书,并按书价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视频
普宁市图书馆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珍贵文献资料大合集大全,搜狐,2017-11-25
- ↑ 论文的定义和种类是什么? ,搜狐,20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