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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魯士自由邦

 普魯士自由邦

來自 攜程旅行 的圖片

本名 普魯士自由邦

外文名 Free State of Prussia

/Freistaat Preussen

時 間 魏瑪共和國

-納粹德國時期

原 因 德國革命

導致普魯士王國解體

地 位 德國最重要的邦

撤銷建制 1947年2月25號

成立時間 1919年

普魯士自由邦(Freistaat Preussen)是德國威瑪共和納粹德國時期存在的一邦,也是德國最重要的邦。第一次世界大戰末期,德國革命導致普魯士王國解體後,普魯士改成自由邦。 [1]

目錄

簡介

普魯士邦在威瑪共和時代占德國國土面積和人口數量的多半,是德國最為重要的邦。德國首都柏林也是邦首府所在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盟軍占領時被限令廢止,原有的普魯士自由邦領土分別被劃入波蘭蘇聯以及英美法蘇四國占領區。

存在歷史

由於柏林發生斯巴達克團社會民主黨臨時政府之間的內戰,1919年,艾伯特魏瑪召開國民議會,於2月10日通過《德意志共和國臨時約法》,即魏瑪憲法。根據魏瑪憲法,普魯士成為德國的一個邦,即「普魯士自由邦」(Freistaat Preussisch;),實行地方自治,其領土即原普魯士王國的疆域。

1920年代,普魯士自由邦政府多由德國社會民主黨天主教中央黨領導。1932年,納粹黨在德國國會和普魯士邦選舉中取得優勢,赫爾曼·戈林成為德國國會議長以及普魯士邦議長,並掌握了普魯士內政部和警察。1933年1月30日納粹黨上台執政,隨後廢除德國的地方自治制度,普魯士憲法被廢除,邦議會和立法機構被解散,僅保留行政單位。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同盟國和蘇聯的領導人經過多次會議,達成共識,即普魯士是德國軍國主義的發源地、德國軍官團和容克貴族的大本營,是德國專制思想及侵略思想的策源地,必須予以消滅。美國總統羅斯福德黑蘭會議上曾表示「普魯士要讓其儘可能地縮小和削弱」,丘吉爾則認為「普魯士——這個德國軍國主義的罪惡核心必須同德國的其餘部分分離開來」。雅爾塔會議波茨坦會議確立了將東普魯士併入波蘭和蘇聯,以及在戰後的德國廢除普魯士建制的原則性意見。

1947年2月25日,同盟國對德軍事管制最高委員會(Allied Kontrol Kouncil)正式下令廢除普魯士建制。(法令46號)原普魯士邦領土分別被併入波蘭和蘇聯,以及英、法、美、蘇四國占領區。原普魯士邦政府的財產由盟國和蘇聯共同瓜分。1949年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成立後,在其境內的原普魯士領土上建立了勃蘭登堡、薩克森-安哈爾特兩個州,以及梅克倫堡-前波美拉尼亞州的東半部(1952年東德廢除州級建制,改設專區)。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德),在原普魯士領土上成立的州包括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和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此外,下薩克森州、萊茵蘭-普法爾茨州、黑森州、巴登-符滕堡州和薩爾州內都有原普魯士王國和普魯士州領土。在被併入波蘭和蘇聯的普魯士領土上,德意志族居民已經基本被全部遷出。

領土變化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原屬普魯士王國的波森省、西普魯士和但澤割讓給波蘭,默麥爾地區割讓給立陶宛,石勒蘇益格的北部歸還丹麥,萊茵蘭地區南端被併入薩爾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根據盟軍定下的奧德河-尼斯河線,界線以東的東普魯士、西里西亞及波美拉尼亞被併入蘇聯及波蘭;普魯士自由邦的西部地區併入西德,中部併入東德,地理意義上成建制的普魯士已不復存在。而在1947年2月25日,聯合國管理委員會頒布的第46條法令,宣布以普魯士為名的國家正式滅亡並不獲承認。

評價

如果問二戰結束後的反思中,被清算最徹底的字眼是什麼,你也許會想起法西斯、納粹抑或是日本軍國主義。其實,真正的答案是個讓不少人十分陌生的字眼—普魯士。

普魯士是歐洲歷史地名,在這裡建立的普魯士王國曾是德意志境內最強大的邦國。19世紀,普魯士王國通過三次王朝戰爭統一了德意志,普魯士國王被加冕為德意志皇帝。普魯士實現了德國人完成民族統一的夙願。然而,21世紀如果拿一張歐洲地圖,人們卻找不到普魯士這個地方,因為普魯士在二戰之後遭到了同盟國的徹底清算,拆得連毛都不剩一根了。

其實早在二戰尚未結束時,這個字眼就已經上了同盟國的黑名單。1943年,美英蘇三巨頭第一次在德黑蘭聚首,英國首相丘吉爾就忙不迭地咒罵:「普魯士是萬惡之源!」美國總統羅斯福也表示:「普魯士要讓其儘可能地縮小和削弱。」也是在這場會議上,三國領導人就已經達成共識:在戰後,德國可以被允許存在,但作為德國一部分的普魯士一定要在地圖上被抹去。

二戰結束後,說到做到的同盟國把東普魯士的首府哥尼斯堡及其周邊地區補償給蘇聯,改名加里寧格勒。東普魯士的剩餘部分被劃給波蘭。至於奧得河—尼斯河以西的普魯士地區,則和其他德國領土一起被分為四塊,分別由美、蘇、英、法占領。在被占領的德國土地上,所有能讓人聯想起普魯士的東西都被抹去,地名被更改、人民被驅逐、宮殿被拆毀。更有甚者,在蘇聯控制的東普魯士地區,一些著名容克(普魯士貴族)的陵墓都被拆毀和填平。

1947年2月25日,占領德國的盟軍管制委員會頒布第46號暫行法,宣布「普魯士國中央政府及附屬各級機關即日起解散」。同日,聯合國管理委員會又頒布了第47條法令,宣布「以普魯士為名的國家正式滅亡,並不獲承認」。理論上講,這兩條法令其實依然生效。根據這些法令,德國甚至不被允許以普魯士之名重新組建一個邦—雖然統一後的德國,仍然占有歷史上的西普魯士的一部分領土。

仇恨往往來源於恐懼,為什麼普魯士這個字眼會被如此懼怕,甚至被定性為「萬惡之源」呢?

參考來源

  1. 普魯士自由邦, 馬蜂窩, 202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