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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店,福建闽南话称𥴊仔店(发音:Kám-á-tiàm),上海话称烟纸店,是贩卖粮油食品以至各式日用品的零售商店;在20世纪初中期的台湾香港等经济尚未发达的华人地区较为风行,现在因为经济发达后,各式超级市场、大型量贩店及连锁便利商店的出现而式微少见。

目录

杂货店与小卖部之分别

杂货店只售干货(如五谷类、类,米店、米行、杂粮行等)、开门七件事[1]所罗列之物、罐头或已包装好之日用类货品称之为杂货店,过去预先包装的油和未盛行前通常亦有买油(顾客自备器皿,“打油/打酱油”)、买米(“籴米”),只售食用油(油店、油行等);只卖零食、饮品、腌制类零食或小量文具的小商店统称小卖部(台湾多称为“𥴊仔店”,与储物室的俗称小卖部房无关);当然也有两种联营的,称杂货小卖部,不过亦称为杂货店居多。

杂货店之特色多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凡家居用品大多皆可购得,店内布置或有点凌乱,灯光较昏暗,装潢较简陋,但全部货品皆会在店内或门口展示,一目了然;而小卖部亦一样,小卖部之特色为可随意酌量购置,再以秤或天秤衡量价钱。

杂货店与小卖部的最在最大分别为,杂货店会设在城中旺地,成行成市地开张;小卖部只属于个体经营,一个小区只会有一到两间小卖部,分布疏落,小卖部通常面积较杂货店小得多。

马来西亚,杂货店的经营者比例只占了全国职业的0.0885。

作为零售业,传统的杂货店突出一个“全”字。但实际上,多数小杂货经营的商品种类都不相上下,而店里的生意却千差万别。

分布与演变

通常在住家附近,经营者多为该社区之居民,由于为服务该区家庭主妇与小孩的“街坊生意”之关系,与常光顾之顾客有说有笑,有较深厚的感情,往往还可以有赊账等情况;但随着旧社区被打破,杂货店渐渐地被集团式营运、较大、低价且让消费者拥有更多选择的24小时营业便利商店[2]超级市场所取代,也大大改变居民购物习惯,目前已不易见到杂货店。

尽管超级市场占有绝对的优势,但杂货店仍然有其利基,因而未被淘汰,那就是贩卖不容易在超级市场中找到的传统食品(例如怀旧糖果等),本地农户提供的生鲜食品,或者当地生产的特有品牌等等连锁超市不一定上架的货品。而店面小也使经营成本较低,不易结束营业。

在马来西亚,杂货店经营者大多数是华人,而巫裔和印裔只占少部分。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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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店的经营诀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