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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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前455年-前395年,悝普音同虧,粵音同灰),魏國安邑(今山西夏縣)人。中國戰國時代著名思想家。任魏國的相國,主持變法,其「重農」與「法治」結合的思想對商鞅、韓非影響極大。故一般認為他是法家的始祖。
李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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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 | |
原文名 | kuili |
出生 |
前455年 中國 |
逝世 | 前395年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變法家 |
知名作品 |
法經 |
目錄
變法背景
地力之教
進行「盡地力之教」,其發展農業生產,但主要為鼓勵農民精耕細作,推廣成功的耕作經驗,提高糧食產量。[2]
行平糴法
李悝在經濟方面,並且實行「善平糴」政策,國家在豐年以平價購買餘糧,荒年以平價售出,以平抑糧價;政治上實行法治,廢除維護舊貴族特權的世卿世祿制度,獎勵有功於國家的人,按照功勞和能力提拔官吏,如任命吳起為西河守,用西門豹治鄴。變法後,魏國國力增強,成為戰國初期強國之一。[3]
法經制定
《法經》。 他還彙集當時各國法律編成六篇《法經》,包括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和具法,是中國古代第一部比較完整的法典,其內容主要闡述如何維持治安、緝捕盜賊、防止人民反叛及對犯罪者的判刑等等。六篇中,〈具法〉一篇為全書的目錄。商鞅聽說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攜帶《法經》到秦國,以該書作他變法內容的藍本,成就了歷史著名的「商鞅變法」。《法經》現僅存篇目,內容雖已失傳,但仍可於《秦律》及從今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發掘出的「秦簡」中反映出一部分來。[4]